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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意相挺、不忍酒驾遭逮、女子懊悔求警多照顾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6-09-22 17:01:50

黄姓女子骑摩托车欲送女*朋友下班回家,于105年9月20日凌晨6时许,途经万华区忠孝西路、西宁南路口(忠孝桥摩托车引道),遇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高志仁率警察共3人在该处执行酒测勤务,因黄女身上酒味浓...

黄姓女子骑摩托车欲送女*朋友下班回家,于105年9月20日凌晨6时许,途经万华区忠孝西路、西宁南路口(忠孝桥摩托车引道),遇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高志仁率警察共3人在该处执行酒测勤务,因黄女身上酒味浓厚,于是请她下车接受酒测。酒测前黄女坦承有喝调酒,警察劝说至少两个人有一个不要喝、回去再喝,黄女的女*朋友苦笑说:“我不会骑车!”经施以酒测,黄女酒测值达0.31 MG/L。

黄女的女*朋友见黄女已涉违反公共危险罪嫌,需随警察返队制作笔录,非常自责的不断要求警察让她陪同前往,但警察委婉劝说,因为做完笔录还要送分局侦查队移请地检署侦办,不方便让她一路跟随并承诺会加快相关流程,让她能早点在地检署外接黄女回家,但该女还是不愿意,并坚持要陪在黄女身边。等到两人所联系的朋友前来现场,帮忙将黄女的摩托车领走时,黄女的女*朋友语带哽咽地再次向警察请求,要和黄女一起上警车,警察再次婉拒,她却一脸哀戚、啜泣着请警察照顾黄女,警察马上答应并劝她“哭什么?几岁了、你又不是小孩子”。接着,警察请前来帮忙领车的朋友骑黄女的摩托车载该女*朋友离去后,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嫌将黄女送办。

警方呼吁,酒后驾车已造成许多不幸的事情发生,请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权,酒后切勿驾驶交通工具,在旁朋友也应及时提醒,请不要心存侥幸,以免造成难以弥补的憾事。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秉持一贯落实执行各项勤务精神,持续将酒后驾车列为查缉工作重点,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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