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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遇家暴申请保护 有意思

作者:小柯 来源:好玩网 2016-09-09 21:29:36

中新网南京9月9日电(仲欣周娜)因为妻子经常在外应酬,男子不满,由争吵升级为家庭暴力。9月9日,受理此案的睢宁法院介绍,受家暴的女子夏某向法院求助后,法院对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丈夫如违反“禁令”,将视情...

中新网南京9月9日电(仲欣周娜)因为妻子经常在外应酬,男子不满,由争吵升级为家庭暴力。9月9日,受理此案的睢宁法院介绍,受家暴的女子夏某向法院求助后,法院对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丈夫如违反“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夏某与魏某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步入婚姻殿堂。夏某做保险工作,经常为了业务在外应酬,魏某劝她辞去工作另谋职业,夏某不同意。二人经常为此事发生争吵,其间,魏某对夏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对夏某的家人进行辱骂。

为了躲避家暴,夏某提出离婚,2013年二人协议离婚,经魏某一再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的条件下,2014年二人又进行了复婚。可魏某本*不改,不光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对夏某的家人也变本加厉的进行威胁、辱骂。随后夏某与魏某进行了长时间的分居,可魏某还会经常纠缠夏某,夏某不愿意见他,他竟然会带着工具撬夏某的家门,吓坏了的夏某只好报警求助。

2016年9月5日,夏某向雎宁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请求禁止被申请人魏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纠缠骚扰,并向法院提供了被家暴的受伤照片、医疗记录、接处警记录等证据。

睢宁法院收到申请后及时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调查走访,认为申请人夏某的情况完全属实,处于家庭暴力的危险当中,如不采取人身保护措施,极有可能受到更大程度的伤害。于是根据申请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魏某对夏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魏某对夏某实施骚扰。”裁定有效期六个月,如魏某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7日,睢宁法院将这张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双方当事人、当地派出所、妇联、居委等,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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