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草屯镇第2公墓迁葬已开工 自行迁葬者仍得申请补助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9-08 21:00:16

南投县草屯镇第2公墓坟墓起掘及整地案已完成发包作业,南投县政府为鼓励墓主自行迁葬,已编列经费每具遗骸完成自行迁葬及晋塔者补助新台币6000元,在厂商尚未起掘前,墓主仍可自行办理迁葬作业,并在晋塔后可向草屯镇...

南投县草屯镇第2公墓坟墓起掘及整地案已完成发包作业,南投县政府为鼓励墓主自行迁葬,已编列经费每具遗骸完成自行迁葬及晋塔者补助新台币6000元,在厂商尚未起掘前,墓主仍可自行办理迁葬作业,并在晋塔后可向草屯镇公所提出申请补助。

草屯镇第2公墓占地约20公顷,已公告禁葬长达30余年,目前仍有千余座尚未迁葬。由于邻近市区,交通便利,南投县长林明溱为促进地方发展,预定该公墓完成起堀迁葬后,将朝向规划为观光工业区努力,以带动草屯地区的繁荣发展,未来规划时也将听取地方民意,以提升地方繁荣及适合地方需求之方针为规划导向。

南投县政府民政处表示,草屯镇第2公墓坟墓起掘,相关补助原定于8月12日开工日后即截止受理,但鉴于该公墓的范围广阔,厂商在短期内恐无法全数完成坟墓起掘,为此特别放宽规定于厂商尚未起掘前,墓主仍得自行办理迁葬作业,也得于完成迁葬并晋塔后向草屯镇公所提出申请补助。

民政处表示,在厂商起掘后则无法再提供补助,仅提供协助认领事宜,民政处呼吁民众预定自行办理迁葬者应尽速办理。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