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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少年为上网深夜抢劫摩的司机 综合

作者:资慧 来源:优讯网 2016-09-05 14:34:10

涵涵和东东是未央区某中学的学生。2015年11月12日21时许,两人预谋抢劫电动三轮车司机。当晚22时许,二人行至三桥街办建章路时,路遇女同学芳芳,以及她的弟弟等3个男生。听说涵涵和东东要去抢劫,其他4个人不但没有...

涵涵和东东是未央区某中学的学生。2015年11月12日21时许,两人预谋抢劫电动三轮车司机。当晚22时许,二人行至三桥街办建章路时,路遇女同学芳芳,以及她的弟弟等3个男生。听说涵涵和东东要去抢劫,其他4个人不但没有反对,反而还特别好奇,提出也想去见见世面。

涵涵先是指使两个小一点的男生去路边挡轮摩托车,没想到两个小男生出师不利,过了一会儿回来说挡不上车。涵涵又让东东和另一个小男生去拦车,终于等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司机见两个半大的小伙子挡车,没有多想就让他们上车了。当车走到三桥火车站附近时,旁边树林里冲出了好几个人。他们正是守候在此的涵涵等人。涵涵持水果刀窜出,其他同伙也上前向司机索要钱财。司机称自己没有钱,遭到涵涵和东东多次殴打,涵涵还用水果刀对司机进行威胁:要钱还是要命?

在从司机那里抢到140元现金后,6人逃离了现场,并将抢来的140元花光。第二天晚上,当几个人准备再次抢劫时,被路过的巡逻民警发现并抓获。翌日,芳芳向公安机关投案。据检方介绍,除了涵涵、东东、芳芳年满14岁之外,其他3人分别是13岁、12岁和11岁,最小的那个11岁男孩还在上小学。因芳芳不是本案的造意者,而且主动投案自首,另外三个也未满14周岁,所以并没有对他们进行刑事拘留和逮捕,而是责令他们的父母带回家,严加管教。涵涵、东东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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