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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收取服装费用之名 两男子诈骗实习生获刑

作者:石颖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0:00:00

刘某、崔某为了牟利,向实习生伸出了魔爪,虚构实习单位需要向每名实习生收取100元工作服费用的事实,共计骗取122名实习生12200元。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崔某、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崔某为了牟利,向实习生伸出了魔爪,虚构实习单位需要向每名实习生收取100元工作服费用的事实,共计骗取122名实习生12200元。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崔某、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崔某系重庆H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员工。2015年1月,该公司将崔某派驻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银翔公司”),负责该公司派遣工日常管理工作。

2015年3月,云南省楚雄州工业学校安排共计182名学生至北汽银翔公司实习,重庆H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安排刘某、崔某前往学校就实习生事宜进行对接。为获取非法利益,崔某、刘某合谋,虚构北汽银翔公司需要收取每名实习生100元作为工作服费用的事实,于同年3月底至4月20日,共计骗取122名实习生12200元,所获赃款由崔某、刘某平分。案发后,崔某退还赃款2100元,刘某退还赃款101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崔某、刘某的犯罪事实、*质、情节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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