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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为练口语与老师发生*关系并闪婚 半月后又闪离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6-08-31 17:56:55

小云是一位大二女生,学习成绩优异的她目前正在苦练英语,并准备在大三时报考中级口译,一个偶然的机会,小云在某交友网站上结识了一家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凯文,此后凯文经常约小云外出并教小云英语。相识不久,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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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是一位大二女生,学习成绩优异的她目前正在苦练英语,并准备在大三时报考中级口译,一个偶然的机会,小云在某交友网站上结识了一家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凯文,此后凯文经常约小云外出并教小云英语。相识不久,一天晚饭后,凯文邀小云到家里玩,两人在凯文家喝了不少红酒并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小云回到了学校。此后凯文不断打电话给小云,劝说小云跟他结婚,还经常到学校找小云。小云觉得这样影响了自己的学习,也不愿意老师同学知道自己与凯文之间的事情,为了安抚凯文,让他不要再来找自己,在与凯文相识短短半个月后,小云竟然瞒着父母从家里偷偷拿出户口本,与凯文登记结婚了。两人结婚后并没有居住在一起,在凯文的要求下,小云带凯文回家见自己的父母,小云父母这才知道女儿已经登记结婚了,他们大吃一惊,坚决要求小云和凯文离婚,甚至报警要求凯文离开自己家。凯文不同意离婚,于是婚后短短半个月,两人便闹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小云诉称,自己与被告凯文通过网络认识,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即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未真正建立,现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凯文辩称,自己与小云系一见钟情,双方自愿结婚,不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况。现既然小云的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自己与小云感情渐淡,愿意接受法院判决。

虹口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未能妥善处理彼此关系,现双方对离婚、财产、居住等达成的一致意见,与法不悖,依法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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