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减少消费争议 宜县补助计程车换新表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6-08-17 01:00:18

记者张淑玲/宜兰报道为提升计程车服务品质,减少消费争议,宜兰县政府除了向交通部争取每辆4000元补助外,另额外补助2000元,以降低县籍业者的负担,即日起受理申请新式计费表更新补助,并邀请计程车公〔工〕会及计...

记者张淑玲/宜兰报道

为提升计程车服务品质,减少消费争议,宜兰县政府除了向交通部争取每辆4000元补助外,另额外补助2000元,以降低县籍业者的负担,即日起受理申请新式计费表更新补助,并邀请计程车公〔工〕会及计程车行召开说明会。

宜兰县政府指出,计程车新式计费表补助资料,也寄给每位县籍计程车车主,以鼓励业者尽早完成更换新表作业,申请期限至105年11月30日止。计程车所有人可迳行向新式计费表商换表后,持更换购置新式计程车计费表之收据或发票正本委托计程车公〔工〕会、计程车车行、计程车运输合作社、计程车车队提出补助申请。

补助对象为车籍设籍于宜兰县之计程车所有人;每辆车以补助1具计费表为限;.补助项目与金额为安装费、耗材费、检验费及检验营业损失等,每辆计程车补助6,000元,其中交通部补助4,000元、县府补助新台币2,000元。

计程车所有人应检附下列文件,委由申请人向县府提出申请:宜兰县鼓励计程车装设新式计费表补助经费申请表正本, 每一受补助车辆应填写1份申请表;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计程车计费表检定纪录卡影本;计程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影本; 行车执照影本;领据正本;已折抵申请补助款额度之证明文件;委托书;更换购置新式计程车计费表之收据或发票正本;金融机构存折帐号封面影本。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