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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上访被敲诈 [聚焦]

作者:米米 来源:Anyelse 2016-08-15 18:46:43

法律法规网综合:夫妇上访被敲诈夫妇上访被敲诈怎么回事?8月14日,王增营的辩护律师雷小冬告诉澎湃新闻,他于当日收到了该案的终审裁定,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克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王...

法律法规网综合:夫妇上访被敲诈夫妇上访被敲诈怎么回事?8月14日,王增营的辩护律师雷小冬告诉澎湃新闻,他于当日收到了该案的终审裁定,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克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构成寻衅滋事罪。

4年前,王增营、张培凤夫妇认为当地法院错误执行致他们无家可归,申请国家赔偿312万余元,但被喀什市法院驳回,遂开始上访。

新疆阿图什市检察院后来指控,王增营夫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持续多年的无理缠访为要挟手段,向喀什地区中院、喀什市法院、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政府索要于法无据的近313万元赔偿,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阿图什市法院一审认为,

一审判决后,王增营提起上诉,克州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开庭审理,并于8月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非正常上访被控敲诈法院政府

一起土地租赁纠纷,农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为此打了6年官司,法院先后十二次裁判,最终王氏夫妇艰难胜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源于

喀什市信访部门出具的一份文件称,此案中,当地乡政府对涉案土地一女二嫁,造成法律关系混乱引发纠纷,存在过错。

胜诉后,王增营以曾审理该案的喀什市法院违法提起再审和错误执行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请求赔偿其6年的果园收入损失、因被错误执行导致无家可归及上访造成的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3129750元。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1年6月,喀什地区检察院曾对该案作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喀什市法院在这起民事官司中曾作出过错误的生效判决,且曾将不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再审,程序违法。

新疆高院之后对该案作出的一份再审民事裁定书,也确认了上述再审检察建议书中的说法。

不过,在2012年7月16日,喀什市法院驳回王增营的赔偿请求,认为其在本案审理和执行中,不存在违法的情形,决定不予赔偿。

阿图什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赔偿申请被驳回后,王增营、张培凤在北京非正常上访160多次,并多次辱骂、威胁喀什方面负责化解信访的工作人员。

律师提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裁定书显示,王增营提出及辩护律师辩称,本案管辖错误,程序违法。主要依据为,王增营夫妇在北京实施的涉嫌寻衅滋事的行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尚未侦查终结。因此,喀什市公安局无权侦查,阿图什市检察院无权指控,阿图什市法院无权审判。

但克州中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中,王增营夫妇的居住地均在新疆喀什,且受到该夫妇辱骂、威胁、恐吓的对象为喀什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克州中院认为,其二人的行为同样也严重扰乱了喀什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故新疆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克州中院在裁定书中称,本案经新疆自治区检察院、新疆高院指定管辖,阿图什市检察院及法院具有管辖权。

另外,对王增营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喀什市公安局无权侦查本案的意见,克州中院亦未予采纳。克州中院认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是否撤案,不影响喀什市公安局对本案行使侦查权。

裁定书显示,克州中院认为,本案原审判决定*准确,认定事实清楚,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8月4日,克州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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