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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愿守大陆法规 交部:为何在台不行?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8-12 19:31:34

记者王苡嫣/台北报道全国计程车工(公)会今日(12)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向政府放话若再放任Uber不管,抗争将会持续,交通部下午出面,重申乐见网络科技等互联网技术媒合运输需求提供更好服务,但前提是要合法,截至目前...

记者王苡嫣/台北报道

全国计程车工(公)会今日(12)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向政府放话若再放任Uber不管,抗争将会持续,交通部下午出面,重申乐见网络科技等互联网技术媒合运输需求提供更好服务,但前提是要合法,截至目前Uber仍将自己定位为网络平台,不愿负责消保及相关安全责任,交通部表示认同经济共享,但不能以网络平台自居避责。

交通部路政司专委李昭贤表示,针对Uber以自用车跟非营业驾驶在台提供服务部分,违法事证明确,交通部取缔立场不变,很多消费者希望计程车服务能跟上网络世代,善用物联网技术,交通部乐观其成,并会尽速发展多元化计程车,正面迎向网络竞争时代。

行政院预计8月底召开跨部会会议讨论Uber争议,交通部将前往报告计程车产业发展现况、多元化计程车计划进度以及详细说明交通部对于Uber的态度。

Uber公司迟迟不愿遵守台湾法规,李昭贤表示,Uber在大陆被“滴滴打车”并购,大陆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Uber,要求须有合法的人跟车,和台湾的《计程车客运服务业申请核准经营办法》所规范的没有不同,既然Uber在大陆因被并购而守法,为何在台湾不行?

李昭贤说,Uber以科技业之名行运输业之实,金流和资讯流都经过Uber,个资保护及消费者保护都是基本要求,Uber既要经营运输服务,却又不愿负起该承担的责任,说不过去。消费者挺Uber,是因国外发生过的消费纠纷,甚至重大社会案件还没有在台湾发生,但消费者要去体认后续保障问题,若遇到纠纷得到国外打官司,而保险部分,未经过国内金管会核准的字号不可能出险。

Uber取缔由公路总局执行,运管中心副执秘梁郭国表示,目前为止针对公司及个人已取缔约740件,总金额达6,400余万元,在Ube合法前,仍会持续取缔。梁郭国说,公路总局的取缔对于Uber公司或司机有一定遏止的效果,自从提高自用车载客裁罚基准后,明目张胆载客行为已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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