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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故障烧毁房屋 供电公司担责八成

作者:杜云发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0:00:00

因电表故障引发火灾,房屋被烧毁,损失应由谁承担?近日,綦江法院对电表用户原告李某和张某与被告供电公司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供电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李某和张某经济损失10万余元2014年3月6日,綦江...

因电表故障引发火灾,房屋被烧毁,损失应由谁承担?近日,綦江法院对电表用户原告李某和张某与被告供电公司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供电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李某和张某经济损失10万余元

2014年3月6日,綦江区隆盛镇的李某与张某家发生火灾,房屋、室内家用电器和生活用品等物资被烧毁。事发时家人均已外出,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綦江区公安消防支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电表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经综合评定,本次火灾李某与张某遭受的损失共计129197元。

法院查明,电表所有权人为原告李某,但电表系由供电公司统一购买、安装,进行铅封,并由其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原告李某和张某在电表下堆放了木柴等易燃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供电公司作为电表管理人应当对电表故障引发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在电表下堆放木柴等易燃物品客观上助推了火灾的发生,对火灾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也有责任。电表故障作为原发*因素,对火灾的发生作用较大。

最终,法院确定由供电公司承担80%的责任,赔偿原告李某、张某房屋拆除及修复费用等经济损失共计10335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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