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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低烧被种疫苗 [聚焦]

作者:张丽 来源:Anyelse 2016-08-08 18:05:12

法律法规网综合:女婴低烧被种疫苗女婴低烧被种疫苗致残疾~!今天上午,事发14年之后,河北唐山低烧时接种疫苗致残的女婴毛泓(化名)获偿48万元。2002年1月,7个月大的毛泓在低烧时被接种了A群流脑疫苗,此后被诊断为...

法律法规网综合:女婴低烧被种疫苗女婴低烧被种疫苗致残疾~!今天上午,事发14年之后,河北唐山低烧时接种疫苗致残的女婴毛泓(化名)获偿48万元。

2002年1月,7个月大的毛泓在低烧时被接种了A群流脑疫苗,此后被诊断为颅内感染。司法鉴定显示其脑积水致四肢瘫痪、智力发育障碍、终身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属一级伤残。

为何低烧时仍被接种疫苗?是否存在医疗侵权?2005年6月起,毛家开始了漫长的诉讼。唐山市两级法院2006年曾认为此案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河北省检察院时隔7年对此提出抗诉。11年间,毛家共拿到6份判决,区法院曾3次驳回起诉。

毛泓的家属表示,他们认为48万赔偿不算多,还了外债之后难以维持生计,称仍不放弃申诉和申请援助项目。8月8日上午,涉事医院唐山市丰润区丰润中心卫生院(原丰润镇中心卫生院)已凑齐并向毛家支付48万元赔偿。

法院曾认定该案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毛泓出生于2001年6月19日。2002年1月29日,她的奶奶带其前往丰润镇中心卫生院接种小儿流脑疫苗。

然而,2006年8月,丰润区法院驳回了毛泓的起诉。该院当时认为,此案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争议纠纷,我国对全民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预防接种出现的异常反应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办法,应到相关部门申请解决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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