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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设广告物应依法申请 并切莫阻碍对外开口

作者:小唯 来源:雅墨 2016-08-06 18:31:38

今(6)日凌晨南屯区忠勇路发生火警,市府消防局获报后随即派员抢救,却发现一名男*受困于阳台与广告帆布间,疑因阳台及窗户完全遭广告帆布覆盖,致无法顺利逃生,也无法对外求援,市府呼吁架设广告物不可阻碍对外开口...

今(6)日凌晨南屯区忠勇路发生火警,市府消防局获报后随即派员抢救,却发现一名男*受困于阳台与广告帆布间,疑因阳台及窗户完全遭广告帆布覆盖,致无法顺利逃生,也无法对外求援,市府呼吁架设广告物不可阻碍对外开口,并应依法申请,违者将裁罚4万至20万元不等罚款。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今(6)日3时56分接获南屯区忠勇路一处大楼发生火警,立即派遣辖区第六大队、工业区、春社、南屯、西屯分队等单位,共计消防车辆15车,警义消共51人前往抢救,到场后发现一楼起火燃烧,指挥官于现场指派任务,由消防人员布署水线入室搜索人命,并寻找关系人确认有无人员受困。

现场火势于4时21分熄灭后,因屋内浓烟蓄积,消防人员持续于室内进行排烟以利进行人命搜索,并于4时29分于2楼阳台发现一名男*受困于阳台与广告帆布间明显死亡。

消防人员现场初步研判,不排除死者可能于发现火灾时,欲往二楼阳台逃生,但因阳台及窗户完全遭广告帆布覆盖,导致死者无法顺利逃生,也无法对外求援,酿成一死的悲剧。

消防局呼吁,民众除应平时留意家中用火、用电之安全以外,更应做好居家逃生动线规划,动线上避免堆放杂物,尤其部分店家使用广告看板或帆布,更应留意对外开口保持畅通,确保逃生时不上锁或遭遇任何阻碍,为自己也为家人生命留一口活路。

市府都市发展局则表示,估计台中市现有超过40万件广告物,但领得广告物许可证者自92年迄今约9,000多件,合格率约2%,该局除配合街区整顿模式进行广告物整顿外,对于违规广告物,系透过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之联合稽查、市长信箱、1999话务中心、区公所查报等方式进行查处。

目前该局针对遮蔽建筑物开口,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广告物进行查缉,并要求限期改善,若逾期不改善者,将依建筑裁罚4万至20万元不等罚款,得连续处罚,必要时将强制拆除。

该局指出,目前民众只要针对有遮蔽建筑物开窗,或大楼外墙紧急进口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违规广告物,透过市府1999或其他方式举报,都发局都会立即进行查处,不改善即予裁罚并强制拆除,严格把关公共安全。

此外,都发局也指出,该局已订有“九大行业广告物专案”、“百货商场广告物专案”、“台74线中彰快速道路T霸大型广告物专案”、台风期间“竹架广告物专案”及预备执行火车站至中港交流道之“台湾大道路口大型广告物专案”,也会针对有公安疑虑的广告物,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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