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金门战地政务时期秋节慰助金申请现正受理

作者:阿呆 来源:雅墨 2016-08-06 17:45:39

金门县民政处表示,历经战地政务时期55岁至64岁105年秋节慰助金自即日起于本县各乡镇公所民政课受理申请,截止日期自9月1日,提醒尚未申请者特别注意,以免自身权益受损。金门县民政处提醒符合“户籍现设籍金门县”...

金门县民政处表示,历经战地政务时期55岁至64岁105年秋节慰助金自即日起于本县各乡镇公所民政课受理申请,截止日期自9月1日,提醒尚未申请者特别注意,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金门县民政处提醒符合“户籍现设籍金门县”、“战地政务终止前曾设籍金门县累积满10年、年满16岁者”的乡亲,倘确定于105年9月15日前年满55岁,即可备齐相关申请文件,于105年9月1日前以“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邮寄迳寄户籍所在地乡公所,信封上请注明“申请金门县历经战地政务时期55岁至64岁三节慰助金”等方式迳向各乡镇公所民政课提出申请。

金门县政府民政处指出,倘乡亲于“民国4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及50年9月15日以前出生”,尚未申请者,应于105年9月1日前完成申请作业,倘逾105年秋节前14日(105年9月1日后)申请者将自下一节次起发放慰助金,敬请乡亲特别注意。

金门县民政处强调,慰助金完成初次申请后,符合资格者次节不用再申请,县府将于每年春节、端节、秋节各核发慰助金新台币12,000元,惟倘有年满65岁、死亡、户籍迁出本县等情事者,县府将撤销其发放资格,户籍迁出并经撤销发放资格者须俟迁入县后再重新申请。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