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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委原副书记杨鲁豫被立查 原上级已受审

作者:刘帆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6-08-04 16:10:14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山东省济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杨鲁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落马轨迹:巡视组“回头看”期间落马2016年4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山东省济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杨鲁豫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落马轨迹:巡视组“回头看”期间落马

2016年4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杨鲁豫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7月28日,该网站发布消息,杨鲁豫严重违纪被被“双开”。

经查,杨鲁豫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搞权*、钱*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2月27日、28日,中央巡视组入驻辽宁、湖南、安徽、山东4个省份开展“回头看”。

据相关报道,巡视组“回头看”动静不小,4省共有5名中管干部落马,杨鲁豫成为了山东“回头看”巡查行动中第一个落马的高官。除杨鲁豫外,落马的还有辽宁省沈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杨亚洲,辽宁原省委书记王珉,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以及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以上干部的落马,体现出“回头看”的力度之大以及党内监督的严肃*,充分反映了巡视绝不是走过场、走形式,彰显了我们党有贪必查、有腐必究的决心。

相关链接:杨鲁豫落马前一周 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开庭

在杨鲁豫落马前一周,3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一案。

王敏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级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提供帮助,其本人直接或通过其妻王丽英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05.103万元。王敏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择期宣判。

杨鲁豫简历:

杨鲁豫,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山东莒县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74.04--1978.03 河南省襄城县孙祠公社工作

1978.03--1982.01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1982.01--1984.03 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人事教育局干部

1984.03--1985.03 重庆建筑大学教务处办公室主任

1985.03--1985.08 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人事教育局科长

1985.08--1987.07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07--1989.10 国家建设部办公厅秘书、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

1989.10--1992.11 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1992.11--1995.01 挂职任东营市副市长

1995.01--1995.08 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挂职任东营市副市长

1995.08--1997.12 东营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12--1999.05 山东省建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9.05--2001.09 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2001.09--2003.05 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1998.06--2002.06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3.05--2007.04 济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4--2008.02 济南市市委副书记

2008.02--2009.01 泰安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9.01--2011.12 泰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2.01 济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1--2012.03 济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3-- 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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