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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地下道溺亡 获国赔831万

作者:阿呆 来源:雅墨 2016-08-02 18:01:41

台中一名女子驾车行经地下道因大雨受困遭溺亡,监察委员高凤仙提案通过纠正后,监察院今天表示,台中市政府与被害人家属最后以国赔新台币831万余元达成和解。监察委员高凤仙表示,案发的民生地下道于102年即屡生类似...

台中一名女子驾车行经地下道因大雨受困遭溺亡,监察委员高凤仙提案通过纠正后,监察院今天表示,台中市政府与被害人家属最后以国赔新台币831万余元达成和解。

监察委员高凤仙表示,案发的民生地下道于102年即屡生类似淹水情形,台中市政府却以道路征收与开辟计划未能达成共识为由,延宕地下道排水系统改善,又未善尽排水道清疏,导致地下道及邻近地区每逢大雨必淹水,为此事件发生原因之一。

监察院指出,103年5月15日,陈姓女子驾车载儿女行经民生地下道,遇上短时强降雨,水势升高灌入车内,案发当日,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防灾救护指挥中心接获报案后,未能第一时间确认救援位置,大甲分队唯一具备潜水证照者也未出勤援救,在救援设备不足之情形下,终致憾事发生。

监察院表示,对台中市政府提出纠正后,仍持续追查台中市政府改善情形,并协助受害人家属申请国家赔偿事宜,台中市政府水利局在104年底完成民生地下道附近截流工程后,已减少67%的洪峰流量,将能有效解决淹水问题,而受害者家属也于104年1月12日获国赔831万余元。

高凤仙呼吁,近来气候异常,短时强降雨情况频繁,政府应重视并强化全台车行地下道排水设施功能,加强警示措施及此类救灾的专业训练,避免再生憾事,监察院也会持续关注此议题,为全民生命安全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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