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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集中培训全国百万公安民警 [哈哈镜]

作者:资慧 来源:玩转帮会 2016-07-27 15:00:48

2016年7月27日讯,昨天,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基层一线民警在现场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这是公安部首次通过视频把一线实...

2016年7月27日讯,昨天,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基层一线民警在现场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这是公安部首次通过视频把一线实战搬上屏幕,把一线优秀民警请为教官,给全国百万民警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执法课。

7月26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并讲话。

公安部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刑事、治安、交警等警种在现场执法时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全国民警演示了执法规范与标准。演示片组织上海、重庆和济南公安机关制作了三段演示视频,紧紧围绕一线民警集中反映的执法困惑,解析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案例,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行为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就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具体“应该怎么做”进行了演示。70分钟的演示片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特*鲜明,自始至终体现了执法为民思想、法治理念和团队精神。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培训会上强调,细化、严密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是规范执法活动的基本前提。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框架下,按照精细化、标准化、实战化要求,紧紧围绕现场接处警、执法执勤等关键环节,抓紧研究制定细化基层急需、民警急盼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尽快形成一整套覆盖全警、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务实管用的标准体系,切实为一线民警提供针对*、操作*、实用*强的执法指引。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执法教育培训机制,要通过实际案例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努力通过每一项执法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执法规范指出《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执法证件,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便衣民警应当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民警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查验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如果拒绝配合并与民警纠缠,民警可以采取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等措施。

没有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也可以报出自己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等信息,提供民警查验。公民如果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10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针对怎样规范处置阻碍执法行为的困惑,规范要求民警应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要向围观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情况,争取配合,对于暴力抗拒或阻碍民警依法履职的,劝告无效可使用制服*、驱逐*警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面对攻击类阻碍执法,民警处置时应着重把握安全原则、克制原则、优势原则和适度原则,警告其涉嫌阻碍执法,责令立即停止,仍不停止的实施强力制服,同时注意动员群众力量给予协助。

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部署查缉嫌疑车辆时,要明确一名民警为现场指挥,负责分工和下达指令,确保应对处置有序进行,不得站在车前强行拦截,紧急时可用拦车破胎器。检查车辆时,保持安全距离,当事人锁闭车门拒不开启车门,民警可依次口头、徒手和使用警械制止。准备采取破窗强制手段之前,向指挥中心报备,破窗时,选择不易危及车内人员安全的一侧。带离违法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清扫路面遗留物,迅速恢复交通。

查处路面交通违法时,遇有违法者带有随行儿童的,民警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既能在孩子心中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又能对当事人产生心理感化,彰显人文关怀。(据《人民公安报》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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