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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酒后滋事,中正第一分局不护短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07-25 17:51:20

中正第一分局仁爱路派出所姜姓警察于105年7月22日晚间勤余时段与朋友饮酒餐叙。嗣因朋友皮包遗失,姜员遂陪同朋友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报案,于该派出所外面等候时,姜员逗弄该所爱犬遭狂吠,复因酒...

中正第一分局仁爱路派出所姜姓警察于105年7月22日晚间勤余时段与朋友饮酒餐叙。嗣因朋友皮包遗失,姜员遂陪同朋友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报案,于该派出所外面等候时,姜员逗弄该所爱犬遭狂吠,复因酒后思绪不周,以拖鞋丢掷,并于该所女警劝导时,以不当言词大声回应,致遭其他同仁以强力拉扯制止,有关该员酒后言行失检,中正第一分局业以从严记过议处,以维警纪。

另查案发时,中正第一分局仁爱路派出所林所长接获姜员报告,立即到场暸解,从中协调沟通,林所长到场时海山分局督导干部全程在场,尚查无施压之情事。

本案调查相关迹证,尚查无姜员酒后驾车情事,惟姜员遭江翠所爱犬狂吠时以拖鞋丢掷,是否违反动物保育法之相关法令,中正第一分局业将相关迹证函送新北市政府动物保护防疫处依权责查处。

中正第一分局对于警察违失绝不护短,除从严惩处外,也函请动保处依法究办。另为避免类似情事发生,中正第一分局提醒警察勤余应从事正当休闲活动,避免无谓应酬,并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以维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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