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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骗很大 不实卖家提款遭逮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6-07-23 17:01:23

网络卖物名不符实之诈骗手法嫌疑人郑○安(84年次),于105年7月22日上午11时许至苗栗市中正路1家银行临柜欲提领网络卖物之金融帐户内现金时,巧遇苗栗警察分局南苗派出所副所长刘文礼、警员谢欣华到银行执行安全维护勤...

网络卖物名不符实之诈骗手法嫌疑人郑○安(84年次),于105年7月22日上午11时许至苗栗市中正路1家银行临柜欲提领网络卖物之金融帐户内现金时,巧遇苗栗警察分局南苗派出所副所长刘文礼、警员谢欣华到银行执行安全维护勤务,郑嫌见警到来神*异常慌张且欲提领之帐户也遭通报为警示帐户,经警察上前盘查后,发现郑嫌系新北市警察局汐止分局通报之以网络转帐犯罪之欺诈集团车手,且郑嫌也坦承有以个人研发之软件,在网络行销供不特定人选购,经王姓被害人向警方报案并指证郑嫌欺诈行为,警方侦询后依欺诈罪移送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警方调查,郑嫌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网络行销个人研发之电脑软件供不特定人选购使用,于105年07月19日凌晨0时13分许以新台币1500元将研发之电脑软件贩售予王姓客户,确认客户汇款后,郑嫌指导客户将软件植入电脑内,经王姓客户使用后发现该软件不符需求之应用程序使用,惊觉遭诈骗,向新北市警察局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提告郑嫌欺诈行为。

郑嫌于警询时坦承以网络行销个人研发之电脑软件供不特定人选购,并提供个人金融帐号供买家汇款收取金钱,但否认诈骗王姓客户行为,辩称:因软件无法让王姓客户正常使用而遭质疑其故意贩卖错误软件对其施以诈骗之情事,案经被害人指证历历,警方侦询后依欺诈罪将郑嫌移送法办。

网络商机无穷,消费者成了诈骗集团眼中待宰的肥羊,在享受方便购物的同时,若不懂得保护自己,就有可能受骗上当,赔上金钱,呼吁消费者在下标前,应多观看卖方评价,选择可信度高、有实体店面的卖家交易,且最好与对方约定使用面交或货到付款方式,并验完货再付款,以免落入歹徒的网络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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