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女孩肚疼手术致十级伤残 [有意思]

作者:小柯 来源:好玩网 2016-07-19 13:04:34

导读:近日,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据说11岁女生经诊断患有卵巢畸胎瘤,肚疼手术后竟致女孩十级伤残,令人心痛。近日,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据说11岁女生经诊断患有卵巢...

导读:近日,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据说11岁女生经诊断患有卵巢畸胎瘤,肚疼手术后竟致女孩十级伤残,令人心痛。

近日,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据说11岁女生经诊断患有卵巢畸胎瘤,肚疼手术后竟致女孩十级伤残,令人心痛。

苏中在线讯去年10月28日,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11岁的女生文文(化名)因肚子疼前来就诊,经诊断为患有卵巢畸胎瘤。手术后,医生告诉家属文文住院十天左右可以出院。

然而,自10月28日至11月18日,一共22天中,文文的腹腔引流管持续流淌引流液。家属多次向手术医生反映,但都没有引起对方重视。后来,家属向院长反映,专家两次会诊,都没有查明原因。

同年11月19日,文文被转院到南京市儿童医院治疗。经再次手术,文文的大网膜被完整切除,引流液止住。但腹膜上大量的胶质种植无法完全切除,需要定期检验,甚至需要再次手术。

事后,文文的家属多次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医院讨说法,但院方坚称他们诊断和治疗没问题,双方多次交流无果。最后双方决定进行司法鉴定。

今年3月24日,鉴定结果公布,该院承担95%以上过错责任。文文的身体身体状况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之后,该院赔偿了240541元,并报销了文文2次去北京检查治疗的费用,每次8000多元。

今年7月,文文第3次去北京治疗后,医院不再同意报销,双方再起纷争。对此,院方表示,希望请个权威的机构对孩子的病情恢复做个评估,尽量一次*解决,避免双方牵涉更多的精力。

文文家属则表示不能接受,其认为医院是在故意刁难,因为文文的病情恢复属于渐变过程,无法预估。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