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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午餐案 认罪的校长…都缓刑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7-08 08:01:16

新北市中小学营养午餐贪污案,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部分校长受贿后让特定业者长期垄断营养午餐标案败坏教育风气,昨天依贪污、泄密等罪,判二十八名校长三月至七年十月不等徒刑,涉案厂商分别判刑六月至两年不等,仍可...

新北市中小学营养午餐贪污案,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部分校长受贿后让特定业者长期垄断营养午餐标案败坏教育风气,昨天依贪污、泄密等罪,判二十八名校长三月至七年十月不等徒刑,涉案厂商分别判刑六月至两年不等,仍可上诉。

检方共起诉三十八名校长,有三人一审有罪但缓刑而未上诉,因此全案共三十一名校长有罪;其中,愿意认罪并缴回受贿款项,合议庭审酌犯罪后态度、是否符合缓刑条件后,均附条件给予缓刑。

头前国中前校长曾茂山一审判刑十年半,刑期最重,但二审认为有被告受贿更多却判刑较轻,改判他七年十月;林口国小前校长萧茂生一审判刑七年十月,但高院认为并没有资金来源或相关事证证明他触法,改判无罪。

十名认罪的校长中,有人供称:“我确实有收厂商回馈金,他们送来都说要回馈学校,我承认错的部分是不应该收这个钱,收钱就是不对;我现在了解,捐款一定要进公库或者捐献给家长会,再申请出来使用。”

否认犯罪的校长则辩称,学校学务处或相关单位监督、管理营养午餐供餐状况,不属校长职务。

合议庭认为,校长代表学校与得标厂商签约,可在厂商履约供餐时监督,对方违约也可要求改善或终止合约,这是校长职权;况且,生意人所花每一块钱都有目的,厂商也证述付钱是希望得标持续经营或供餐有缺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认定校长应知悉收款背后目的、厂商经营成本提高将影响供餐品质及卫生,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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