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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孕妇8天闪婚 孩子出生后起诉丈夫与离婚[热点]

作者:小柯 来源:股城 2016-07-04 19:12:03

闪婚的新闻见得多了,可你有没有听闻过刚认识8天就结婚的事,太不可思议了吧!近日,一广东孕妇8天闪婚,我们就来看看新闻内容吧。韶关市曲江区一名孕妇与一名仅认识8天的男子结婚。孩子出生后户口办好了,她便一纸诉...

闪婚的新闻见得多了,可你有没有听闻过刚认识8天就结婚的事,太不可思议了吧!近日,一广东孕妇8天闪婚,我们就来看看新闻内容吧。韶关市曲江区一名孕妇与一名仅认识8天的男子结婚。孩子出生后户口办好了,她便一纸诉状起诉刚刚“喜当爹”的丈夫要求离婚。

广东孕妇8天闪婚,两人才认识8天就结婚了,这未免也太快了吧!可想而知他们两的感情简直少之又少,这也难怪女子会闪婚。但是,据悉该名女子是未婚先孕,肚子里的孩子竟也不是该男子的,竟然是该女子的前男友的,这不是在骗人吗?

新闻详情:据曲江法院查理查明,2014年7月,原告杨某与前男友未婚先孕,但其前男友却以对杨某未婚先孕“有看法”为由,死活不愿与她结婚。为了合法生下孩子,杨某“心生一计”决定随便嫁个男人,把孩子生下来合法上户口后再离婚。

2015年1月30日,经人介绍,杨某认识了被告谢某。同年2月6日,杨某与相识仅8天的谢某登记结婚。3月25日孩子出生,谢某很开心,很快给孩子办了户籍。然而,杨某坐完月子后,以小孩生病谢某不愿意出钱治疗为由,带着孩子回到娘家至今,并于日前向法院起诉与谢某离婚。

庭审时,谢某坐在被告席上显得非常委屈。他说,杨某称其没有拿钱为小孩看病不是事实,他有医疗费票据为证。但双方没有夫妻感情,婚后没有夫妻生活是事实,只要原告返还礼金和金饰,他同意离婚。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为了生育小孩与被告登记结婚,婚后未履行妻子的义务,且生育小孩3个月后即离开被告至今未归,原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欺骗了被告的情感,使被告在经济上也受到了损失。同时,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均确认未有过夫妻生活,属于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

因此,杨某收取谢某的12900元及金器属于彩礼的*质,考虑到金器属于个人专用品,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不适宜返还原物,折现6306元返还。据此,该院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原告应返还收取的彩礼及金器折现共19206元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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