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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蜜月湾环差 9/30前补件再审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6-06-30 19:09:15

宜兰大溪蜜月湾开发计划,环保署认为开发单位常常实问虚答,且提出的报告有许多东西还未厘清,要求开发单位在9月30日以前,补件再审。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召开“宜兰大溪蜜月湾地区开发计划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专...

宜兰大溪蜜月湾开发计划,环保署认为开发单位常常实问虚答,且提出的报告有许多东西还未厘清,要求开发单位在9月30日以前,补件再审。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召开“宜兰大溪蜜月湾地区开发计划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专案小组初审会议。

宜兰县政府会中主张,大溪蜜月湾地区开发计划需要重新环评。这片属于台湾全民的海岸及环境敏感的山坡地,应该要以全民最大公共利益来思考,避免被任何单位圈地据为特定族群所使用,相关的开发都要以最审慎、最严格的标准来评估。

守护罟寮湾行动联盟成员孙博说,此开发案位于海岸地质敏感与侵蚀后退海岸上,至少也有3条中级泥石流潜势溪区邻近或穿越基地。任何的开发行为都有可能加倍扰动当地敏感地质。

孙博指出,开发单位的书件对天然灾害的风险几乎是轻轻带过,视人身安全于无物。她要求此案应不予审查,重新退回二阶环评与范畴界定程序。

头城镇合兴里长张正益则认为,环保人士为反对而反对,希望不要阻止地方的开发,要求审查委员慎重考虑把关,但不能说不开发,因为此案是开发观光而非污染。

立委陈欧珀也说,这个案子是环保跟观光的冲突点,希望环保署尊重地方跟专家学者的意见,不能以表决决定。

开发单位罗许基金会主任秘书杨金源则强调,蜜月湾已经主动大量降低原本就不高的建筑数量,且也降低开发密度与强度,不仅符合之前通过的环评标准,也符合环境优先理念。

环评委员廖惠珠则批评开发单位在实问虚答,未清楚表达应该回答的相关问题。

最后环保署决议,此案必须在9月30日前修正并补件再审。包含开发单位不得以示意图为由,回避厘清本案开发变更有无扩建规模达10%、且应说清楚变更后将确实执行的开发内容及变更新增的“建筑物基础及地下结构开挖量”等。

宜兰大溪蜜月湾在民国87年进行环评审查,民国92年有条件通过环评审查,民国100年公告确认通过,今年送环差报告至环保署审查。

根据蜜月湾提出的环差报告,将设置别墅区、住宅区及250间客房的旅馆区,开发面积总共107.4公顷,是东北部地区最大的开发案。经营计划分为4期、2阶段开发,开发期程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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