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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幸福人寿133亿 邓文聪遭判28年并科9亿罚金

作者:豆豆 来源:网络 2016-06-29 12:00:39

幸福人寿前后任董事长黄正一、邓文聪遭控掏空公司约新台币130亿元,台北地院今天(29日)依违反保险法等罪,判处邓文聪28年徒刑,并科罚金9亿元,黄正一判8年半,并科罚金2亿元。全案仍可上诉。据特侦组调查,96年8月间...

幸福人寿前后任董事长黄正一、邓文聪遭控掏空公司约新台币130亿元,台北地院今天(29日)依违反保险法等罪,判处邓文聪28年徒刑,并科罚金9亿元,黄正一判8年半,并科罚金2亿元。全案仍可上诉。

据特侦组调查,96年8月间,黄、邓2人透过邓的政大同学、香港EFG银行一名吴姓女专员,在香港EFG成立代操基金,移转5000万美元幸福人寿资产,再向EFG银行声称,其私设的2家境外公司是幸福人寿的关系企业,以基金担保质借2200万美元,2人借以朋分得款私用。隔年邓接任董座后,再以相同手法陆续移转幸福资产约两亿美元到EFG,然后质押变现,流入邓开设的香港亿大等公司。

检调调查,邓文聪在6年间,共向EFG质借2.4亿美元,向香港渣打银行质押1.5亿美元。前年8月,金管会接管幸福人寿后,才发现公司资产早已遭黄、邓2人在海外质借掏空,立即将此案移送检调侦办起诉。

邓文聪在辩论时,仍矢口否认掏空幸福人寿,反而称瑞士EFG盈丰银行是非法冻结幸福人寿代操的资产,同时痛批特侦组以EFG疏忽为由,帮元凶脱罪,让EFG串供灭证脱身。

邓甚至当庭告发EFG及吴姓女专员未经许可来台,帮幸福人寿代操2亿美金,从事投资股票、证券等银行业务,事后却擅自变更投资标的并冻结资产,涉犯欺诈、伪证及违反《银行法》等罪,请求法院移请检方侦办。邓当庭强调自己绝无涉及掏空,并称“若未来钱追不回,我愿意全部补偿,属于幸福人寿的资产,一毛都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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