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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正式起诉灿星 [聚焦]

作者:伊文 来源:Anyelse 2016-06-24 17:06:54

法律法规网综合:唐德正式起诉灿星唐德正式起诉灿星全程始末!从年初到年中,一波三折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随着唐德正式起诉灿星侵权结果或将水落石出。6月20日,北京知产院对灿星发出知识产权领域首张诉前保全裁定,...

法律法规网综合:唐德正式起诉灿星唐德正式起诉灿星全程始末!从年初到年中,一波三折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随着唐德正式起诉灿星侵权结果或将水落石出。6月20日,北京知产院对灿星发出知识产权领域首张诉前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根据法律规定,唐德要在诉前保全禁令发出后的30天内正式起诉,否则禁令解除。6月23日,唐德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灿星等公司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灿星或赔5.1亿。

据悉,TheVoiceof节目是荷兰Talpa公司独创开发的以歌唱比赛为内容的真人选秀节目。在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1-4季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播出。据Talpa公司的授权,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唐德公司取得独占且唯一的授权在中国大陆使用、分销、市场推广、投放广告、宣传及以其他形式的开发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相关知识产权。

2016年6月7日,唐德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前保全申请。2016年6月20日21点20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

根据法律规定,诉前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该解除保全。

唐德公司认为,直到起诉之日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的侵权行为仍在持续。为此,唐德公司请求法院判决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停止使用包括但不限于G1098388号、G1089326号商标标识或相似商标标识,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

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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