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市四中辖区两级法院加强联动协调全力破解“执行难”

作者:王倩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1:00:00

今年以来,市四中法院面对辖区执行案件激增态势,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执行机制,强化执行工作联络督导,提升执行工作力度和成效。截止6月15日,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722件,执结...

今年以来,市四中法院面对辖区执行案件激增态势,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执行机制,强化执行工作联络督导,提升执行工作力度和成效。截止6月15日,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722件,执结3695件,申请执行标的额16.82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3.19亿元。

一是发挥联席会议职能强化理论指导。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与提高实务能力有机结合,实行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由辖区基层法院轮流组织召集,邀请区(县)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建委、地税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及人员参会,研究探讨执行实务问题。会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将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监督指导与案件类型研究相结合,重点围绕涉及土地房屋执行、以物抵债、民间借贷、拒执罪适用、执行信用惩戒措施等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深化类型化案件调研,针对执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对策措施,并记录成册,供辖区执行干警参考运用。把执行联席会议与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法委对执行工作的领导重视,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土房管、车辆管理、规划、建委、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日常联系与定期联络,切实解决执行工作机制与执行个案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协力执行疑难案件。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由中院执行局的一名处长或辖区法院院领导牵头,组成大要案工作组专项督导执行,强力推进执行工作。两级法院执行法官与执行申请人保持“一对一”联系,对当事人随时提供的执行线索快速作出反应,用好“5+2”、“白加黑”模式迅速出击执行,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难题。同时适用强制措施和力求和解等方法,如采取领导介入、全程跟踪劝导、刚柔并济促和解等,以和解促执行。对涉及困难企业的案件,积极采取债权转股权、产权抵债、经营权抵债、租赁所得抵债等措施。如秀山县法院在传统执行方式的基础上,主动与中院执行局协作开展“周末执行”、“错时执行”和“专项执行”等执行活动,创新运用预拘留制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加快清理消化案件,逐步削减案件存量、减少工作压力,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行动16次,集中执行73人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22件次。黔江区法院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等集团案件同比上48.04%,占受理案件53.8%的实际,积极调配执行小组人员,成立临时“攻坚”小组,集中“攻坚”集团案件,今年以来执结各类集团案件5起187件。

三是构筑联动平台合力执行跨区域案件。辖区两级法院扎实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与全市法院形成联动执行格局,联动执结108起标的468万余元的贷款合同、劳务合同、赡养纠纷和民工工资等案件。利用市高法院与市内17家主要商业银行、市国土房管部门、市公安局等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询专网系统,以及最高法院的“总对总”网络查询系统,高效查询银行账户、房产、人员身份及车辆等信息。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询平台查询案件6000余件次。如黔江区法院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与其他法院建立协作共赢机制,在收到市高法院关于联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紧急指令后,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远程功能协助沙坪坝法院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了先予扣押,促使该案顺利执结。该院还,并与执行申请人保持“一对一”联系,对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快速作出反应,迅速出击执行,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难题。

四是加强左右协调提升强制执行影响力。辖区法院与当地公安局、国土房管局、工商局、银行等建立长效合作关系,高效查询银行账户、房产、人员身份及车辆等信息,灵活运用查封、拍卖、搜查、拘留、罚款、移送追刑等强制措施,依法打击拒执行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强制执行款物3000余件次,司法拘留108人次,限制高消费283人次,限制出境256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8人次。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结合起来,依托“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辖区法院LED显示屏等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两级法院共将4380余名“老赖”信息予以公示,210余名“老赖”主动清偿债务1860万余元。如市四中院在执行一起市高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中,对有能力履行而拖延近4年的“老赖”向某予以拘留,向某当天就支付了案款20万元,仅用4天时间顺利执结该案。如酉阳县法院建立以县委政法委为领导,法院为主体,公安、工商、金融、国土等部门相配合的联动执行网络,通过公示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惩戒和威慑被执行人,让“老赖”“丢不起人”、“出不得门”、“花不了钱”,对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并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协调,确保拒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