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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卫工岗上发急病死亡 [热事件]

作者:伊文 来源:中时电子报 2016-06-23 08:51:15

长沙环卫工上班时间发急病死亡,人社局三次败诉仍不认定工伤维权四年,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工陈子桂的家属现在不知该怎么办了。2012年5月,陈子桂在上班时间因心肌梗塞死亡,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沙市...

长沙环卫工上班时间发急病死亡,人社局三次败诉仍不认定工伤

维权四年,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工陈子桂的家属现在不知该怎么办了。

2012年5月,陈子桂在上班时间因心肌梗塞死亡,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沙市人社局)不认定陈子桂为工伤,陈子桂家属不服,将长沙市人社局告上法庭。长沙中院先后三次判决撤销该决定,要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长沙市人社局均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了相同的认定不是工伤。

6月22日,陈子桂的弟弟陈子毛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长沙市人社局2015年11月第四次认定陈子桂的死不属于工伤后,他们没有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成了一纸空文,再告也是同样的结果。

这样的案例在长沙不止陈子桂案一例,2014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师王成猝死工伤认定案也陷入了相同的怪圈。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认为,长沙人社局的做法体现了对司法权威的不尊重,但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的规制手段。

6月22日,陈子桂的弟弟陈子毛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此后没有再提起行政诉讼,再告也是同样的结果。

行政诉讼怪圈

陈子桂是长沙市芙蓉区的一名环卫工,负责路面的清扫工作。2012年5月3日,他因突发心肌梗塞死亡。

同年5月7日,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长沙市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长沙市人社局当天第一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陈子桂的家属认为,陈子桂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病发,根据有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

陈子桂的家属遂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长沙市人社局不予认定陈子桂工伤死亡的决定,芙蓉区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请求。

陈子桂的家属上诉,2012年11月29日,长沙中院第一次二审判决,认定长沙人社局作出的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并要求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但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改变结果,判决生效后,长沙市人社局于2013年2月4日再次作出不予认定陈子桂工伤死亡的决定书。

陈子桂的家属从此走入一个行政诉讼怪圈。长沙市人社局第二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后,他们又提起新一轮行政诉讼,芙蓉区法院一审再次维持长沙市人社局的决定,他们上诉,2013年12月13日,长沙中院第二次判决撤销该决定。

2014年2月21日,长沙市人社局第三次作出决定,仍是不予认定工伤。

无奈,陈子桂的家属又提起第三次行政诉讼,过程和结果相同:芙蓉区法院维持长沙人社局的决定,长沙中院第三次判决撤销该决定,判决生效后,长沙人社局第四次作出不予认定陈子桂工伤死亡的决定书。

6月22日,陈子桂的弟弟陈子毛告诉记者,他们此后没有再提起行政诉讼,再告也是同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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