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明星

卓进房地产经纪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哈哈镜]

作者:小柯 来源:玩转帮会 2016-06-16 15:46:00

2016年6月16日讯,昨天下午,东城工商分局联合区房管局对位于东直门外小街10号院1号楼的北京卓进房地产经纪公司第九分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使用虚假推荐*合同示范文本,涉嫌虚假宣传。针对上述问题...

2016年6月16日讯,昨天下午,东城工商分局联合区房管局对位于东直门外小街10号院1号楼的北京卓进房地产经纪公司第九分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使用虚假推荐*合同示范文本,涉嫌虚假宣传。针对上述问题,东城工商分局将对该公司进一步立案调查。

此前,东城工商分局合同科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反映其通过该公司租赁房屋,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3月20日至2016年3月20日,并注明“合同到期退还押金”。但合同到期后,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押金,对方却无故拒绝。此外,东城工商分局发现消费者提供的与该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并非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涉嫌假冒示范文本;同时该公司未在房管局进行备案。东城工商分局表示,目前12315平台已陆续接到多起针对该公司的投诉,均反映其不履行合同约定退还押金且态度强硬。

近年来节节攀升的高房价,也催生了大量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仅今年上半年,丰台区就有149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开业,是去年同期开业量的3倍。与此同时消费纠纷明显上升,仅今年上半年,丰台区房地产经纪的投诉量同比科就增长了17%左右。

针对这些情况,本市工商部门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一方面开展集中约谈,就房地产经纪行业易发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提示,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一方面针对投诉次数多、存在纠纷解决难、行政约谈难、案件办理难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定期联合房管局、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商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当房地产经纪机构有侵权事件发生时,可及时向房管部门或属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