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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食品监管办法近期将出台 [网络哈哈镜]

作者:伊文 来源:玩转帮会 2016-06-16 10:35:56

2016年6月16日讯,在昨天下午举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暨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上,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透露,《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中,预计近期将出台。...

2016年6月16日讯,在昨天下午举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暨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上,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透露,《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中,预计近期将出台。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明确并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义务,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的抽检,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北京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唐云华表示,消费者购买网络食品目前面临的安全风险主要有四方面:首先是信息失真的风险,一些网上食品没有QS标识,没有厂名和厂址;其次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风险,网售食品一些质量指标,可能达不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第三,存在一定仓储和物流风险,网购食品过程中,是否满足一定的温度、湿度、储存等要求,有可能带来食品的二次污染;第四,消费者还存在着一定的维权风险。唐云华提出,北京率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关于网络食品的监管办法,规定网络平台第三方应该承担的相关义务,同时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的消费投诉维权制度,食品安全的自查、自检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以及相关的仓储、物流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网络食品安全是一个新型课题,应利用网络特点去管网络。”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在网售食品中,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第一责任,第三方平台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入网主体资质审查与实名登记;食品安全风险的自查和排查;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发生时停止平台服务;履行特别承诺如先行赔付;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执法调查配合等等。“一些‘黑作坊’的网络订餐页面公示信息不真实,今后不仅要‘亮证经营’,确保经营范围与许可经营项目相一致,还要保证公示信息绝对真实”,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说,对网络食品应加强合作,惩戒联动,信息互通,走共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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