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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网贷遭落照要挟逼债 [今日聚焦]

作者:米米 来源:Anyelse 2016-06-15 11:47:35

原标题:借贷宝上放高利贷女大学生网贷遭要挟还钱来源:新华网法律法规网综合报道:近日,有网友称,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持(以手持身份证的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给家人...

原标题:借贷宝上放高利贷 女大学生网贷遭要挟还钱

来源: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综合报道:近日,有网友称,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持(以手持身份证的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13日,北京青年报调查发现,在一些借款群中,女大学生*持借款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通过*持可以借款的金额是普通借款额度的2至5倍,但逾期未还将面临被公布的威胁,甚至有借款人威胁*持借款的女生提供*服务。

对于上述情况,借贷宝称,高息、*持等是用户私下的个人行为,该公司无权干涉,并表示出借款风险需要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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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大学生网贷遭落照要挟逼债 *持借款已称公开秘密?

事件

网曝女大学生 *持借款遭威胁

12日晚,北青报记者联系上一位*持的借款人林晓(化名),这个来自江苏的女大学生现在正被债主威胁公布她的。

林晓说,今年2月,因为创业开网店需要进货,她通过借贷宝向平台上的熟人借了500元钱。一次借一周,一周的利息是30%,还的时候要还650元。一周后,因为逾期还不上这些钱,林晓又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向其他熟人借钱还上第一笔借款。

所谓熟人是使用借贷宝的成员间的核心关系,一个人想通过借贷宝借到钱,只能向其添加为熟人的联系人借钱,而其他用户则看不到此人的借款信息。借贷宝平台方默认熟人之间是相互熟识的,所以平台不承担借贷风险,而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自担。

但是这里的熟人却往往不是真正的熟人。林晓称,在平台之外,一些需要借款的学生和出借人都在几个QQ群里,想借多少钱、什么时候还,这些条件谈好后在借贷宝上互相添加好友,而这些人其实互相根本就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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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作担保没有法律效力

如散发他人涉嫌犯罪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认为,如果借钱的学生真拿抵押给出借人,那么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效的。不能作为抵押,不是物权,属于名誉权的范畴,因此用照片来当担保法律不认可。如果以此相要挟发到网上,那么不但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构成传播***物品罪。此外,平台如果存在审查不严的问题,就违反了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应该予以查处。

面对*持借贷事件中,借款人和出借人私下约定利息的情况,左胜高表示,根据最高法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出部分将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至于24%和36%之间的部分,则要看借款人是否已经支付,已经支付的不退还,没有支付的不用支付。

左胜高认为,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法律还并不完善,只有一部样稿,并且还没有正式实施,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只是针对平台的,比如平台哪些能做,哪些是禁止的,这方面的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左胜高表示,一些校园借贷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诱导学生进行贷款,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学生来讲很容易就陷入进去,这种行为的危害非常大,对学生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量力而行,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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