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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辱骂、恫吓被告 法官遭弹劾

作者:莹莹 来源:雅墨 2016-06-15 07:31:24

桃园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两年前审理伪造文书案,当庭辱骂恫吓被告,并违法让被告上铐受审;法官评鉴委员会去年九月将他移送监察院,建议免去法官职务。监察委员昨天以十一比零通过弹劾,全案移交司法院,由职务法庭决...

桃园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两年前审理伪造文书案,当庭辱骂恫吓被告,并违法让被告上铐受审;法官评鉴委员会去年九月将他移送监察院,建议免去法官职务。监察委员昨天以十一比零通过弹劾,全案移交司法院,由职务法庭决定惩处。

依规定,遭弹劾移送职务法庭,最重可处以免职,监察院会把相关证物移交职务法庭,但不会建议如何处分。桃园地院对此不愿表示意见,法官曾雨明则未接电话,至昨晚仍无法获得其回应。

监委指出,曾雨明司法官三十五期结业,担任法官多年,已当到庭长,可能因为本身素养、情绪管理、不良习惯等问题,用不当言词对被告恐吓“你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甚至表示“你是本省人,干嘛要我一个外省人跟检察官求情”。

监委表示,曾雨明接受约询时表示,自己真的没有省籍情结,他父母都已不在,亲家是本省人,如果因此被扣上省籍情结帽子,他不能接受。

监委批评,曾雨明不尊重被告,开庭时咆哮、辱骂被告,损其尊严,导致被告情绪激动崩溃,以头部重撞桌面受伤;被告第二次头撞桌面后,曾雨明请法警上手铐戒护。监委说,法官面对被告情绪失控,请法警制止被告自伤身体是对的,上铐制止保护也可容许,但法官未依法暂停审判,上铐后继续开庭,就违反刑事诉讼法“被告在庭时,不得拘束其身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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