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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央视员工诈骗89万 一男子获刑11年

作者:秦文柏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6-06-12 15:50:14

今年29岁的男子崔某,谎称自己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以帮助办理央视工作或北京户口、参与投资等为由,多次诈骗他人钱财89万余元,日前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崔某是吉林人,高中文化。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5...

今年29岁的男子崔某,谎称自己在中央电视台工作,以帮助办理央视工作或北京户口、参与投资等为由,多次诈骗他人钱财89万余元,日前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崔某是吉林人,高中文化。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5年6-12月间的半年内,崔某谎称自己在中央电视台工作,先后实施了四起诈骗。具体是:2015年6-8月间,在昌平区天通苑等地,以帮助47岁季女士为儿子办理中央电视台工作为由,骗取10.76万元;8-10月间,在朝阳区北苑路某有*金属研究所院内某办公室等地,以帮助39岁的张先生办理北京市户口为由,骗取11.5万元;11月5日,在朝阳区北土城地铁站门前等地,以帮助28岁的刘先生办理中央电视台工作为由,骗取2.8万元,后退还3500元;11-12月间,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等地,以帮助29岁的庚先生办理中央电视台工作及参与投资为由,骗取64.9万元。

2015年12月24日,崔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起获了伪造的“中国中央电视台”工作证1个,并冻结了其名下的建设银行账户一个。

公诉机关认为,崔某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开庭时,崔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均不持异议。其辩护人主张崔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系初犯、偶犯,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崔某当庭认罪,在案冻结了部分资金,决定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朝阳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2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季女士10.76万元、张先生11.5万元、刘先生2.45万元、庚先生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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