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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

作者:宣传处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1:00:00

为切实做好“6.5”环境日的法制宣传工作,市高法院与市一中法院、市五中法院于6月3日上午在市高法院新闻发布厅联合召开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市高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参加会议并通报近年来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

为切实做好“6.5”环境日的法制宣传工作,市高法院与市一中法院、市五中法院于6月3日上午在市高法院新闻发布厅联合召开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

市高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参加会议并通报近年来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一是建立了“全覆盖式”环资审判组织体系。目前全市已设立11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了在高、中、基层三级法院的纵向全覆盖,并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审判庭 “三合一”的综合受案模式和集中管辖制度,实现了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在区域和类别上的横向全覆盖。二是依法审理环资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全市法院各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622件,其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88件,依法追究近100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 348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03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83件;还审理了全国首例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即重庆绿*志愿者联合会诉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三是加强工作机制创新,提升环境司法水平。市高法院起草制定集中管辖和受案范围的规范*文件,理顺三级法院管辖权限、完善审判业务指导体系;建立专家参与环资审判制度,解决环资审判中的技术*难题。渝北法院提炼出的环资案件“三环五段”审判法,荣获“全国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创新制度最佳事例奖”;万州法院结合三峡库区实际,积极探索时间“环境保护禁止令”;多个法院创新裁判方式,要求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措施恢复生态环境,全市法院目前已组织当事人累计在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域放养鱼苗近百万尾,种植树木8万余株,渝北、万州两地现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两江环保司法林”和“长江三峡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全市法院还通过公开听审、巡回审判等方式保障公众参与环资审判,提升公众环保意识;通过司法建议、倡议的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会上,市高法院环资庭庭长赵翎还发布了5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此外,市高法院还于当日上午与市一中法院、渝北法院在渝北悦来街道清溪口社区附近的嘉陵江边联合组织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8名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渔政部门工作人员指导下,将10万尾鱼苗放生河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以及渝北区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全市其他各级法院环资庭也在当地开展了巡回审判、义务植树以及现场法制宣传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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