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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法院启动首例机动车司法变价程序

作者:任培锋 张鑫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7:00:00

法官,我签字确认机动车司法变价程序后,最快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一执行申请人向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表达了疑惑。按照市高法院的相关规定,你今天选取询价机构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最快在3个...

“法官,我签字确认机动车司法变价程序后,最快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一执行申请人向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表达了疑惑。“按照市高法院的相关规定,你今天选取询价机构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最快在3个工作日启动变卖工作,如果第一次变卖就成交的话,那么2个工作日后变卖成交确认书、成交报告就会送到沙区法院,我们会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你的。”沙区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地解释道。

530日,沙区法院执行局在重庆市法院系统首次启动机动车司法变价程序,组织执行案件的4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摇号选取机动车询价机构,这次共有5辆机动车进行司法变卖,其中不乏奔驰、宝马这类以前在司法拍卖中屡次流标的高档轿车。

“沙区法院严格规定,在启动司法变价程序前调查车辆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欠缴费用、交通违章等情况并制作笔录,制作相应的机动车司法变价裁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在双方当事人选取询价机构前,公示《机动车询价机构名单》,并通知本院监察室派员现场监督。”执行局副庭长陈渝向当事人详细介绍了机动车司法变卖程序的要求,打消当事人的顾虑。“机动车变价先由有资质的询价机构询价,询价价格在50万元/辆以下的,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变卖。机动车变卖成交的,由买受人按照成交价的2%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变卖费用,该费用包括了车辆询价、公告宣传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再缴纳任何费用。这样的变卖方式会使你们的债权更快的实现。”摇号选取询价机构后,执行申请人郑重签字,并表示非常期待这样灵活又接地气的变现程序,能尽快拿到钱。

与以前采取的评估拍卖程序相比,机动车司法变卖程序具有快捷、简便的优势,将被执行机动车的变现时间由原来的60天缩短至6个工作日,大大降低了资产变现成本,提高了资产的变现率。沙区法院在未来的民事执行案件中,对于机动车的司法变卖,将建议当事人首选变卖方式进行司法变价,通过公开、公平,快捷、高效的方式努力实现交易价格最大化,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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