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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一女孩目睹亲人被害获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饶国君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7:00:00

重庆市云阳县一名13岁少女王丹(化名)因父母外出打工,与奶奶一起生活。一天深夜,家中潜入一盗贼被奶奶发现,王丹出手帮助奶奶抓贼,结果被盗贼用电棍击昏在地。王丹倒地后,亲眼目睹了盗贼用砖头等工具残害杀害奶...

重庆市云阳县一名13岁少女王丹(化名)因父母外出打工,与奶奶一起生活。一天深夜,家中潜入一盗贼被奶奶发现,王丹出手帮助奶奶抓贼,结果被盗贼用电棍击昏在地。王丹倒地后,亲眼目睹了盗贼用砖头等工具残害杀害奶奶的暴力行为,后警方抓获凶手破获案件,王丹以受到了严重惊吓、身心俱损为由提起精神抚慰金赔偿,获得法院支持。

家住云阳县大雁路的王丹年仅13岁,是一名刚跨入初中学校门槛的学生。由于其父母外出打工,王丹便与奶奶王某一起生活。2015年1月5日深夜,家中潜入一位蒙面盗贼。当盗贼进入王丹祖孙俩卧室时,被奶奶王某发现,王某立即开灯起床抓贼。盗贼见行迹败露,一时难以逃脱,便用手中的电棍击打王某。双方厮打中,响声惊醒了睡梦中的王丹,她便前去帮奶奶的忙,结果被盗贼用电棍击倒在地。倒地后的王丹亲眼目睹了凶手用砖头等工具残害其奶奶致死的全过程。为此,王丹受到了严重惊吓,常常夜做恶梦。

案发后,云阳警全力侦破并很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程某。据程某交代,他经过伪装潜入王某家是为了报复。原来,程某与王某家是邻居,程某有个妹妹准备出嫁到外地,家里人不同意,程某认为是王某从中捣鬼并诱骗其妹妹,因此,程某对王某一直耿耿于怀,决定伺机报复。但程某没想到,虽然自己经过伪装深夜潜入王某家,结果还是被发现露出了真面目,于是程某就下了黑手。2015年9月,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程某被追刑责后,王丹以自己精神遭受巨大创伤,仍需继续治疗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要求程某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近2万元。对于王丹索赔精神抚慰金的诉求,程某认为王丹的起诉是基于他的刑事犯罪行为,是刑事附带民事的范畴,精神抚慰金不应该得到支持。但云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害王丹的健康权,产生实际医疗费用赔偿理所当然。同时,因王丹属于未成年人,心智还不健全,心理损伤客观真实,符合判赔精神抚慰金的法定要件,且不是本案中“刑附民”的限制范围。据此,判决程某赔偿王丹医疗费1500元,酌情给付精神抚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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