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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法院成功调解首例涉外民事案件

作者:田健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6-05-30 11:20:08

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外婚姻家庭纠纷。该案是马关法院在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

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外婚姻家庭纠纷。该案是马关法院在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实施办法》,获得上级法院授权受理涉外案件以来第一起涉外民事案件。

2016年3月2日,越南籍公民权某向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称其于2007年开始与中国马关县都龙镇居民郑某同居生活,并生育两个子女,现以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要求对与郑某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小孩抚养问题作出判决。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对原告权某是否通晓中国语言、是否需要翻译等问题作了充分释明,并积极通过公安边防部门对权某身份进行核实,要求权某与其代理律师在法官面前签订授权委托书。在前期工作完善之后,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耐心细致的听取双方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权某与郑某同居所生小孩由被告郑某抚养,由原告权某一次*支付小孩抚养费14000元。考虑到权某属外籍人员,一旦不履行协议内容,涉外执行难度大等问题,承办法官积极督促原告权某履行协议内容。原告权某已经于2016年4月1日前将10000元抚养费通过法院转交给郑某,剩余4000元将定于2016年6月1日前支付。

随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边境经贸及涉外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涉外民商事纠纷会逐渐增多。为进一步提高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切实做好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马关法院未雨绸缪、积极谋划。一方面,组织人员加强对涉外民商事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加快边境口岸法庭都龙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的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好发生在辖区的争议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为马关县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作者单位:马关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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