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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吐瓦鲁、诺鲁分别完成签署渔业合作协议

作者:小唯 来源:雅墨 2016-05-24 08:51:59

生活中心/台北报道农委会分别于本年5月19日上、下午在该会举办“台湾、吐瓦鲁渔业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台湾、诺鲁渔业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并由该会主任委员陈志清与吐瓦鲁天然资源部部长皮塔(Mr.ElisalaPita)及...

生活中心/台北报道

农委会分别于本年5月19日上、下午在该会举办“台湾、吐瓦鲁渔业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台湾、诺鲁渔业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并由该会主任委员陈志清与吐瓦鲁天然资源部部长皮塔(Mr. Elisala Pita)及该会副主任委员沙志一与诺鲁外贸部次长阿洛谊(Mr. Michael Aroi)分别代表签署,现场分别有吐瓦鲁总理索本嘉(H.E. Enele Sosene Sopoaga)、外交部代表及相关渔业界领袖多人出席观礼见证。该二项渔业协议之签署,为我国与吐瓦鲁、诺鲁的渔业合作展开新页。 在平等、相互尊重及彼此互惠之基础上签订协议

农委会表示,吐瓦鲁及诺鲁均为南太平洋岛国,也是我国长期的友邦,在渔业事务上有多年合作关系,其水域拥有丰富的鲔鱼资源,是我国鲣鲔围网及鲔钓渔船重要的渔场,尤其我国鲣鲔围网年产量约16万至22万吨,产值达70亿元,其渔场大多在7个太平洋岛国(包含吐瓦鲁、诺鲁)的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内。我国与该2国均认为双方有合作的必要*,秉持平等、相互尊重及彼此互利之原则,在既有渔业合作的基础上沟通渔业合作协议草案,除渔业部门自去年开始接洽,并分别透过我驻吐瓦鲁大使馆、驻诺鲁大使馆之积极沟通与接洽,最终达成共识,于本年5月19日完成签署该二项渔业协议,不但可确保我渔船业者在吐瓦鲁及诺鲁的稳定经营,也为吐瓦鲁及诺鲁带来利益,进一步强化双边合作关系。

农委会说明,过去我国与吐瓦鲁、诺鲁的渔业合作主要是付费入渔或投资经营渔业,本次我国分与该两国签署渔业协议,提供了双方全面*的合作管道,未来可依据合作协议进一步讨论提升海洋渔业投资、渔获运销、联合渔业养护及管理、打击非法、未报告及不受规范渔业相关资讯交换、符合市场国要求等各面向的合作,有助提升我国与吐瓦鲁、我国与诺鲁间渔业交流,增进双方实质利益。 顺应国际趋势,双方重视合作打击IUU渔业活动

农委会进一步表示,该协议除探讨促进发展渔业的合作外,并借由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合作以确保永续发展之必要,鉴于非法、未报告、未受规范渔业活动每年造成全球100亿至230亿美元的损失,目前国际社会通力合作,以防止并打击IUU捕鱼活动,又美国及欧盟等两大市场国已实施打击IUU相关法规,定期评估其他国家的渔业管理现况,倘被其指认从事IUU渔业国家且未能改善者,将禁止其渔产品输入。我国、吐瓦鲁及诺鲁等咸认借由打击IUU渔业及符合市场国要求等面向的合作,可协助满足市场国对打击IUU渔业活动的要求,有利维持双方水产品出口顺畅,维持渔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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