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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契约书范本通过 明定押金收取上限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5-23 15:47:27

为减少租屋争议,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今天(23日)表示,已审议通过内政部研拟的“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其中明定房东收取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租赁一方若要终止租约,至少要在1个月前通知对方,相关契约书范本最快...

为减少租屋争议,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今天(23日)表示,已审议通过内政部研拟的“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其中明定房东收取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租赁一方若要终止租约,至少要在1个月前通知对方,相关契约书范本最快在7月公告施行,广大的学生租屋族可在新学年度适用。

租屋纠纷时有所闻,行政院消保处审议通过“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暨其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这次的订定要点包括房屋及相关设备毁损的修缮责任归属,以及房东应与房客在租赁契约书中,载明水电费是由哪一方负担,或是计价方式是依水电费帐单金额为主,还是明定每度单价。

陈星宏说,契约书范本对于房东押金的收取上限和提前终止契约的作法都有明确规范。陈星宏:‘(原音)对于房东来讲,最高可以收的押租金费用不能超过2个月;第二个部分,如果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租约的话,不能今天讲明天就搬,必须要订1个月以上的通知期限。’

另外,未来明定相关定型化契约“不得约定”房客不得申报租赁费用支出,及房客不得迁入户籍等文字,若有记载视同无效;不过,陈星宏强调,此处主要限定不得记载的部分,至于房客是否真要申报租赁费用,可再视双方实际互动而定。

陈星宏表示,“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将待内政部公告施行,最快7月能上路,民众之后在租屋时,若发现租约内容不同于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的相关规定,可请求房东修改或拒绝签约。

消保处也提醒房客,租约如果达2页以上,可盖上骑缝章,避免内页被抽换;并可运用划拨、汇款等方式缴交租金,避免发生争议时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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