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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26岁女子身患梅毒仍多次卖* [推荐]

作者:佚名 来源:新知网 2016-05-23 09:56:55

江苏南通一名“90后”女孩茅某,明知自己身患梅毒*病并未痊愈,仍然实施卖*行为,一个月时间里与9人发生无任何防护措施*关系。11月27日,如东法院一审以传播*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江苏南通一名“90后”女孩茅某,明知自己身患梅毒*病并未痊愈,仍然实施卖*行为,一个月时间里与9人发生无任何防护措施*关系。11月27日,如东法院一审以传播*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茅某出生于1992年,由于罹患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她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在社会上闲逛。缺乏自制能力她,2013年起因为卖*多次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如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收容教育。

2013年5月,茅某被通州区公安局收容教育六个月。期间,收容教育所在进行体检时检查出茅某患有梅毒,直至11月解教时也并未完全治愈。当年11月底至12月期间,解教之后茅某明知自己病未治好,具有强烈传染*,仍然经人介绍,以每次一百元价格与9人发生无任何防护措施*关系。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茅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病而进行卖*,其行为已构成传播*病罪,应予惩处。鉴于茅某有坦白情节,且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可以从轻处罚,故而作出上述判决

明知自己身上携带*病,仍然多次从事卖*活动,26岁女子郝某因涉嫌传播*病罪被榆林神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日神木县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对辖区招待所进行连日来治安检查时,在一楼一房间内抓获了一对卖***娼男女。据二人交代,26卖*女郝某以每次60元价格为50岁刘某提供服务。

神木县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马健说:“当时男*身体半*,在床上发现了安全套、纸巾、湿巾等物品。二人对卖***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检查二人物品时发现,卖*女郝某包里装有一张医院检查单,根据检查结果显示,郝某患有梅毒。”

据女子郝某供述,她从去年7月份就患有*病,直到现在,一直从事卖*活动,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多次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在警方进一步审理中得知,26岁延安人郝某已经有一个10岁孩子,和丈夫离婚后,孩子判决给了郝某,为了养家糊口,郝某独自一人在神木卖*赚钱,这个病也是离婚后一个男朋友给她传染,直到去年7月份她才检查得知。

郝某对自己身患*病心知肚明,但是一些顾客要求不采取安全措施时,郝某也是默许,她说,“每一个客人来不可能问你有没有病,(这种事)谁会给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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