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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海洋 环署7月起征收海洋弃置费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6-05-19 18:40:51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19日电)为了要维护台湾的海洋环境,环保署从今年7月1日起征收“海洋弃置费”,预估每年可收取新台币2000万元,将全纳入水污基金使用。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发布“海洋弃置费收费办法”,明订港...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19日电)为了要维护台湾的海洋环境,环保署从今年7月1日起征收“海洋弃置费”,预估每年可收取新台币2000万元,将全纳入水污基金使用。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发布“海洋弃置费收费办法”,明订港区、港池及航道疏浚的泥沙,要在海洋弃置,乙类疏浚泥沙(含部分重金属一订含量)每立方米收费35元,丙类疏浚泥沙收费20元,并以运送的船只容积计算。

水质保护处处长叶俊宏说,预估每年将有2000万元的海洋弃置费收入,将全纳入水污基金,并用在海洋污染防治、海洋污染监测、海洋污染处理及其他海洋环境保护及其研究训练的有关事项。

叶俊宏指出,开征海洋弃置费是希望引导业者,寻求其他对环境负荷较低或朝向浚泥全量回收方式执行,以降低海洋弃置物对海洋的污染。

“海洋弃置费”一年缴交2次,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31日及7月31日前,缴交前半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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