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澳台

捷运随机刺人 游民二审判12年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05-13 11:14:03

男子郭彦君去年持水果刀在捷运中山站攻击四人成伤,一审依伤害罪判刑三年,但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郭持刀朝其中两名被害人颈部挥刺,颈部附近有颈动脉等人体要害,郭有杀人犯意,改依两个杀人未遂、两个伤害罪判十二年...

男子郭彦君去年持水果刀在捷运中山站攻击四人成伤,一审依伤害罪判刑三年,但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郭持刀朝其中两名被害人颈部挥刺,颈部附近有颈动脉等人体要害,郭有杀人犯意,改依两个杀人未遂、两个伤害罪判十二年徒刑,仍可上诉。

一审认为构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是认为郭彦均挥刺力道及四人伤势都不重,且挥刺一刀后没继续挥刺,但二审认为,近年随机杀人、伤人事件频传,行为人随机挑选素不相识被害人,审理这类案件应着重下手部位是不是人体要害、有无致命可能,并观察凶器种类、下手力量轻重、被害人伤势,因此认定其中两案有杀人犯意。

判决指出,郭彦君遭表哥赶出家门后变成游民,他自觉一无所有而心情差,寻找管道宣泄。郭去年七月二十日搭乘电扶梯进入台北捷运中山站,持偷来的水果刀挥刺看手机的庄姓女子左上胸,另攻击回头察看的魏姓男子肩膀上方。

郭彦君持水果刀往电扶梯下方前进,沿路挥刺刘姓、马姓民众,两名被害人强忍背部撕裂伤大声呼喊:“那个人有刀,你们赶快跑。”许多民众惊觉避开。数名保全闻讯赶到现场与郭对峙,郭自认无力对抗,放下水刀后遭制伏在地。

高院认为庄女和魏男受伤部位接近颈部,众人皆知颈部分布颈动脉气管等要害,郭彦君朝人体重要部位挥刺,构成杀人未遂罪。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