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丈夫任职宏达电 她丢13万索尼经理工作
台北一名金姓女子前年到索尼行动通讯公司面试,顺利应征上专案经理,每月月薪13万5000元,还享有年终2个月,但她隐匿自己老公任职于竞争对手宏达电,之后又推荐老公到索尼任职被公司,索尼认为金女未据实以告,破坏两...
台北一名金姓女子前年到索尼行动通讯公司面试,顺利应征上专案经理,每月月薪13万5000元,还享有年终2个月,但她隐匿自己老公任职于竞争对手宏达电,之后又推荐老公到索尼任职被公司,索尼认为金女未据实以告,破坏两造信赖关系在先,半年后就将她解雇,金女怒告索尼违法,台北地院审理后判金女败诉。
金女103年4月透过顾问公司转介,应征上索尼行动通讯专案经理,因福利不错,同年11月推荐担任宏达电资深经理的老公到索尼,却被人事部发现2人的小孩名称相同,是夫妻关系,惊觉金女当时未告知公司配偶在竞争对手公司任职,不久就将她开除。
金女不满,认为公司非法解雇,因此诉请复职复薪,台北地院开庭时,金女表示老公职业受《个人资料保护法保护》,未获老公书面同意无权公开,加上她出生于香港又在国外留学,因此对于婚姻的观念与台湾不同,认为配偶职业属个资法,公司无权要求她揭露。
但台北地院认为,索尼只有调查配偶职业,因此没有泄漏个资的问题,且金女在履历表中“有无亲属任职于索尼行动或索尼行动之竞争者”一栏填写“无”,面试时也说配偶从事“家族事业”。
另外,法官也发现,金女虽出生在香港,但2岁后就回台湾居住,大学毕业后才又出国留学,对于亲属范围的认知应与一般人无异,且事情被揭发后金女也未积极向公司解释,因此判索尼公司解雇无违法,金女败诉,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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