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常州17岁男孩遭50岁大叔** [有意思]

作者:晶晶 来源:好玩网 2016-05-07 07:39:14

2016年4月,在新北区某工厂打工的17岁男子章鸣(化名),独自一人在员工宿舍房间休息。工友诸力(化名)借故进入章鸣的房间,将其强行压在床上,进行**。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罪对犯罪嫌疑人诸力批准...

2016年4月,在新北区某工厂打工的17岁男子章鸣(化名),独自一人在员工宿舍房间休息。工友诸力(化名)借故进入章鸣的房间,将其强行压在床上,进行**。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罪对犯罪嫌疑人诸力批准逮捕。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常州办理的首例强制**男*案。

肯呼救,因为“怕丢人”

犯罪嫌疑人诸力年近50岁,多年前离开湖北老家,来常州打工。早已有妻有儿,妻子与他年纪相仿,也在常州上班。20岁的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在湖北老家读书。

2016年3月,诸力应聘来该厂打工,刚到厂里20多天,他盯上了体质羸弱、身材矮小的年轻小伙章鸣。4月中旬的一天午饭后,诸力见章鸣一个人在宿舍,借着谈工作的名义,走进章鸣的房间和他聊天。进屋关上门后,诸力突然冲上去一把将章鸣压倒在床上。强行脱掉了章鸣的长裤和内裤,尽管章鸣试图反抗,挣扎着用脚猛踢对方,但面对虎背熊腰的诸力,反抗显得那么无济于事。在一阵拉扯之后,诸力还是对章鸣进行了一轮**。被诸力**后,章鸣并没有呼救,默默地不敢吱声。他告诉办案的检察官,不肯出声是因为“觉得丢脸”。他说,他害怕的不是诸力的报复和打击,而是害怕周围人的取笑和评价,怕身边的人知道这事后没脸做人。**男*也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新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韦玉茹说,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我国强制**罪的保护对象仅限于女*和儿童,其中**儿童罪的年龄上限为14周岁。对*侵害已满14周岁的男*,此前刑法对于这个年龄段的男*的*权利并没有救济手段,存在法律盲点,只有造成对方身体轻伤以上或者侵犯到对方的人格尊严或名誉,才可能以故意伤害罪或者侮辱罪定罪处罚。否则,只能处以行政处罚。

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罪进行了修改,设立了无*别差别的保护模式,将强制**罪的保护对象,从女*扩大到男*,第一次在立法上承认了男*的*权利,这也意味着现在强制**男*也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尽管犯罪嫌疑人诸力辩称,他只是摸了章鸣的**,开个玩笑而已。但这种辩解完全站不住脚。种种证据均指证诸力绝非在开玩笑,而是违背章鸣的意志,强行控制住章鸣,迫使其实施了**行为,无可辩驳。

任何人只要违背他人意志,**他人,包括损害他人*权利或者强迫他人实施损害其*权利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