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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蛋糕2成5违规 预购延迟送达可拒收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6-05-04 08:29:41

母亲节买份蛋糕,是常见的庆祝方式。为了让消费者吃得健康又安全,新北市法制局抽查12家西点烘焙业者,有3家业者未依法标示原产地、2成5不合格,已要求业者立即改善。依据食全法第22条规定,食品应标示品名、内容物...

母亲节买份蛋糕,是常见的庆祝方式。为了让消费者吃得健康又安全,新北市法制局抽查12家西点烘焙业者,有3家业者未依法标示原产地、2成5不合格,已要求业者立即改善。

依据食全法第22条规定,食品应标示品名、内容物名称、净重、容量或数量、食品添加物名称、制造厂商或国内负责厂商名称、电话号码及地址、国内农产品生产验证追溯来源或生产系统、原产地、有效日期、营养标示、基因改造资讯等项目。

不过,一般糕饼面包店所贩售的糕饼、面包与蛋糕等属于散装食品,由店家自行产制且只在店内陈列贩售、销售期短,包装也不具启封*,其标示方式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第22条规定,而适用卫生福利部公告之“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

新北市政府抽查发现,有3家蛋糕业者未标示原产地,在消保官要求后业者已改善标示;另有2家业者未明确标示制造日期或有效期限,这类重要资讯虽不属于散装食品强制规定应标示事项,且业者于销售时通常会口头告知,但为保障消费者食的安全及知的权利,消保官仍建议业者明确标示制造日期或有效期限,提醒消费者能在最佳赏味期限内食用完毕,以减少消费争议。

此外,许多蛋糕业者于节日前会提供预购或网络订购服务,消保官表示,业者应注意商品运送时程,负责提供与广告或目录相符的商品,在节日前再确认到货时间。若业者未能依约在时间内送达,消费者可依民法第232条“迟延后之给付,于债权人无利益者,债权人得拒绝其给付”拒绝收货,并可要求业者退还款项及赔偿因迟延所生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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