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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嬷公园跳土风舞 音乐免版权费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5-04 07:39:00

著作权法修法大转弯!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今年一月提出“著作权法”大翻修方向,拟要求在公园播音乐跳土风舞的阿公、阿嬷须付音乐版权费,引发批评。智慧局官员指出,征询各方意见后,考量我国“国情特殊”,已在最新修...

著作权法修法大转弯!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今年一月提出“著作权法”大翻修方向,拟要求在公园播音乐跳土风舞的阿公、阿嬷须付音乐版权费,引发批评。智慧局官员指出,征询各方意见后,考量我国“国情特殊”,已在最新修法草案中把类似行为视为“合理使用”,不另收权利金。

智慧局前天在国发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公布著作权法最新版本修法草案,并让网友广提建言,预计六月提报行政院让新政府审查。

著作权法原规范,只要是非营利、未收费活动,就可公开上映、演出他人已公开发表的著作。智慧局这次在修法草案中加注,使用作品的人须支付“适当使用报酬”给财产权人,且先前规画跳土风舞的阿公、阿嬷也在应收费之列;遭批评后,最新修法草案大转弯,改为“有条件开放”。

新版草案规范,若是“非经常*活动”,例如天灾义演募款,或是在公园、街道、骑楼等开放、户外空间举办符合“社会救助、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有益个人身心健康”的相关活动,才视为合理使用,不收版权费。也就是说,未来阿公、阿嬷携带自家CD播放机在公园运动、健身,或学生在中正纪念堂广场放音乐练舞,就属合理使用。

这次修法另有多项因应数位汇流发展的修正。近年来类似“磨课师”这样提供大规模线上课程的机制越来越普及,但在教学中使用他人著作时,常游走在法律边缘,不确定是否侵犯著作权。

智慧局指出,这次修法把远距教学纳入“合理使用”范围,只要依法设立的学校,老师限定只有选课学生可接触课程内容时,就不会侵害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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