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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府发放红黄单危险建物补助款 进行6场发放作业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6-05-03 22:11:03

记者庄汉昌/台南报道台南市政府为加速0206震灾后危险建筑物之复原,又为体恤受灾户经济问题,工务局采取应变措施,以“切结”方式,只要已经完成第2阶段“损坏评估”作业之红黄单危险建筑物共有567件,3日起开始进行...

记者庄汉昌/台南报道

台南市政府为加速0206震灾后危险建筑物之复原,又为体恤受灾户经济问题,工务局采取应变措施,以“切结”方式,只要已经完成第2阶段“损坏评估”作业之红黄单危险建筑物共有567件,3日起开始进行6场补助款发放作业。

补助款发放时间、地点、受理区域为:

第1场:5月3日(二)上午10:00至下午17:00,在市政府永华市政中心一楼工务局使用管理科,受理东区、南区、北区、中西区、安南区、安平区。

第2场:5月4日(三) 下午14:00至17:00,在新市区公所,受理新市区、善化区、新化区。

第3场:5月10日(二) 上午10:00至下午16:00,在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工务局使用管理科,受理新营区、北门区、学甲区、官田区、将军区、麻豆区、盐水区、佳里区。

第4场:年5月12日(四) 上午10:00至下午16:00,在玉井区公所,受理玉井区、山上区、左镇区、大内区、南化区、楠西区。

第5场:5月17日(二) 上午10:00至下午16:00,在归仁区公所,受理关庙区、归仁区、龙崎区。

第6场:5月19日(四) 上午9:00至中午12:00,在永康区公所,受理永康区、仁德区。

工务局表示,原依据“台南市政府办理0206震灾后危险建筑物补助作业实施计划”,危险建筑物经损坏评估后判定拆除者,检附拆除后照片即解除列管;另红单判定修复若涉及补强者,应依灾害后危险建筑物紧急评估办法第6条规定,完成补强后应检具由专业技师或建筑师签证之补强设计图、监造证明,及营造业出具之竣工证明文件,解除危险建筑物列管方发放补助。

惟为加速危险建筑物复原,协助受灾户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作息,工务局决定在尚未解除列管前,只要完成第2阶段“损坏评估”作业之红黄单危险建筑物,屋主以“切结”方式,“同意维护建筑物其构造及设备安全,如有逾规定期限修复、补强或配合拆除,经催办仍拒不履行解除危险建筑物列管,则同意以建筑法相关规定办理,并无异议”,就可以先领取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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