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法院“圆桌审判”挽救失足少年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少年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入户盗窃案件,并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李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其父亲已...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少年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入户盗窃案件,并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李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其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改嫁他人,李某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由于家庭监管不当,李某在金钱的诱惑下走上犯罪道路。2015年3月以来,李某趁邻居施某一家外出干活之机,三次翻墙进入邻居家实施盗窃,共窃取财物人民币260元。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李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不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为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圆桌审判”方式进行审理。庭审中,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环桌而坐,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审判环境。同时,审判人员使用易于被理解和接受的语言,语气平和,注重进行启发、教育。在法庭教育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表示希望法官给其一个机会,并保证今后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也表示,对于孩子犯罪,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教育孩子不再犯错。
鉴于被告人李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审理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宣威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近年来,宣威法院始终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办案方式,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此次圆桌审判,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未成年人在减缓压力的情况下,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切实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作者单位:宣威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岩罕旺巡视员代表办公室党支部向禄丰法院捐赠图书)(云南高院办公室党支部参观禄丰法院)清风徐徐,春暖花开。4月28日上午,云南高院办公室党支部一行党员干部来到禄丰县人民法院开展支部活动,向禄丰法院赠送与审 ...
近日,禄丰县人民法院罗次法庭的苗族法官张进忠使用本民族语言审理了一件离婚纠纷。原告潘某(女)与被告龙某(男)均系苗族,双方在得知承办法官也是苗族后,被告龙某在答辩期内主动提交了答辩状,原告潘某也于庭前 ...
中新网福州4月30日电(记者张羽)30日,作为2016海丝之路青少年国际体育文化交流活动项目之一的“加油好少年”武术项目海选,在福州晋安区西园村西园中心小学启动。本期海选赛共有96名选手参加,将通过专业技能、综合 ...
桃园日前发生一起警察拦检可疑车辆,但女驾驶倒车拒捕,不幸撞死路旁摊贩的女童后逃逸。民众质疑当时警方为何不开枪拦阻?前警大教授叶毓兰与前立委蔡正元都认为桃园地方法院一再“逾越比例原则”的有罪判决,让警方 ...
4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纪念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总结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行政审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研究和推动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