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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大熊猫案宣判 [有意思]

作者:晶晶 来源:好玩网 2016-04-29 20:04:42

4月28日,水富县法院对王文林、王文才等9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以及被告人王文林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王文林犯非法杀害、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4月28日,水富县法院对王文林、王文才等9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以及被告人王文林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王文林犯非法杀害、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罚金1万元;王文才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克全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此外,被告人王彬、吴基、杜锡才、秦祖根、王正平、吴静等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中1人缓刑。

猎杀大熊猫案宣判 主犯被判刑11年

据了解,此案发生于2014年12月,当时王文林、王文才兄弟因发现自家羊圈的羊被野生动物咬死,于是循野生动物脚印,拿着火药枪、带着狗追猎而去,发现该野生动物后开枪将其猎杀。他们杀死的正是一只珍贵的野生大熊猫。此后,熊猫肉经王氏兄弟的手被卖给他人,并辗转出售给多人。

水富县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杨琨介绍,水富县检察院于2015年11月4日提起公诉。经过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后,水富法院2016年1月13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共进行了6个多小时。

4月28日,水富县法院对王文林、王文才等9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以及被告人王文林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王文林犯非法杀害、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罚金1万元;王文才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克全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此外,被告人王彬、吴基、杜锡才、秦祖根、王正平、吴静等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中1人缓刑。

【云南猎杀大熊猫案破获】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近期破获一起#猎杀大熊猫案#,被猎杀的大熊猫为雌*成年大熊猫,案发时间是去年12月4日,地点在昭通市盐津县,现已抓获10名嫌疑人,查获熊猫皮一张,大熊猫肉9.75公斤、腿骨2根、头骨2块、熊胆1只。大熊猫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称国宝,不要伤害它们!小编觉得连国宝都敢杀。我也真是第一次听说!令人发指!!

据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消息,警方近期破获一起猎杀大熊猫案,案发地点在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现已抓获10名嫌疑人,查获熊猫皮一张,大熊猫肉9.75公斤、腿骨2根、头骨2块、熊胆1只。据悉,该案案发时间是去年12月4日,被猎杀的大熊猫为雌*成年大熊猫。猎杀大熊猫的王某两兄弟和收购大熊猫肉的吴某已被批捕。如此戕害国宝,10个罪犯注定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据央视新闻微博介绍,去年12月3日,王某家的羊被咬死。王氏兄弟带猎犬、猎枪上山寻找。发现动物,先开了一枪,动物从树上掉下来,这时他们发现是一只大熊猫,可是他们的猎杀并没有停止,受伤大熊猫爬到第二棵树上,王某随即又补了一枪致大熊猫死亡。

猎杀大熊猫案宣判 主犯被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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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此前接到大熊猫被猎杀的信息后,与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求证,确认了信息真实*:被猎杀的是雌*成年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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