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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齿女友未满14岁 猴急*男载上山*被判刑

作者:俞晴 来源:网络 2016-04-29 11:00:20

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日前利用交友软件认识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小美”(化名),2人进而交往,但猴急的黄男竟然开车直接带小美上阳明山竹子湖停车场发生关系,同月又再2度带对方赴旅馆*交。直到小美的母亲发现女儿...

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日前利用交友软件认识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小美”(化名),2人进而交往,但猴急的黄男竟然开车直接带小美上阳明山竹子湖停车场发生关系,同月又再2度带对方赴旅馆*交。直到小美的母亲发现女儿行为有异,逼问之下才发现实情,马上带小美赴警局提告黄男*侵。黄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双方最后以30万和解。法官虽依法判他有期徒刑2年,审酌被告犯后态度良好,裁定缓刑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男于去年1、2月间,以交友软件认识未满14岁的小美,两人随即展开交往。同年3月间,猴急欲发生关系的黄男,明知小美未成年却仍开车载她上阳明山,停在竹子湖停车场,**交得逞,同月2度再带小美赴旅馆*交。小美母亲事后察觉女儿行为有异,一问之下才东窗事发,马上带女儿赴警局提告。

黄男到案后对犯行坦承不讳,对判刑坦然接受,法官考量他犯后态度良好,且积极展开和解,答应支付赔偿金台币30万,因此判刑2年,裁定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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