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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施打猪瘟疫苗须审慎评估 现阶段仍持续落实疫苗注射

作者:小唯 来源:雅墨 2016-04-29 07:06:49

生活中心/台北报道有关媒体报道猪瘟最快年底拔针案,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今日表示,猪瘟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表列应通报及我国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之甲类动物传染病,我国猪只采全面注射猪瘟疫苗措施,对...

生活中心/台北报道

有关媒体报道猪瘟最快年底拔针案,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今日表示,猪瘟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表列应通报及我国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之甲类动物传染病,我国猪只采全面注射猪瘟疫苗措施,对扑灭猪瘟的工作需经缜密规划,配合完整监测及审慎评估,才可稳健的分阶段进入停止施打猪瘟疫苗,目前尚无规划扑灭猪瘟期程。

防检局说明,猪瘟依宿主年龄、病毒毒力及感染时间可区分为急*、亚急*、慢*、迟发*或不显*感染等型态,尤以迟发*或不显*感染之诊断及发现最为困难,目前我国以使用兔化猪瘟疫苗或组织培养疫苗为主,由抗体血清学之表现上无法区别是由野外病毒株感染或疫苗株接种所造成之抗体阳转,现阶段虽有可供鉴别诊断之E2次单位疫苗生产,惟因单价较高,尚未能普及,因此,业者仍须持续落实猪瘟疫苗注射工作,以提升整体免疫覆盖率,配合检除现场临床案例,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近期该局将邀集专家召开防疫咨询小组会议,评估建立未来可行之风险评估工具及指标,检除养猪场潜在*感染案例,逐步清除环境中可能潜藏之病原,并执行进行风险评估,经风险分析资料评估结果确认猪只无猪瘟发生案例或病毒感染迹象后,再稳健进入停止施打猪瘟疫苗阶段。

农委会家畜卫生试验所指出,目前国内核发的猪瘟疫苗制造许可证计分为三类,一为干燥兔化猪瘟疫苗,简称HCV(L);二为猪瘟组织培养活毒疫苗,简称HCTC(L);三为猪瘟E2基因改造次单位不活化疫苗,简称HC-E2(K)。干燥兔化猪瘟疫苗及猪瘟组织培养活毒疫苗系使用LPC-China株为疫苗种毒株,属于活毒疫苗;后者猪瘟E2基因改造次单位不活化疫苗为死毒疫苗,此三类疫苗上市前皆需通过家畜卫生试验所动物用药品检定分所之逐批疫苗检定,只要是通过国家检定合格的猪瘟疫苗皆具有保护效力,但养猪场需要配合完善的生物安全及疫苗免疫计划,才可让疫苗发挥最佳保护效力。

畜卫所表示,其动物用药品检定分所汇整100年至105年4月猪瘟各类疫苗年度生产放行总剂量,发现猪瘟组织培养活毒疫苗已逐步取代传统的干燥兔化猪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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