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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召开“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

作者:陈自喜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6-04-28 07:50:19

4月25日,房山法院召开“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五起典型案例,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的同时为即将到来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增砖添瓦。房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军武,党组成员、政治处主...

4月25日,房山法院召开“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发布五起典型案例,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的同时为即将到来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增砖添瓦。房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军武,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民三庭庭长马艳佳参加了新闻通报会。

案件呈现“三高”趋势 规范企业用工势在必行

房山法院对近三年的相关案件进行了汇总分析,据统计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该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254件,劳动争议收案量以年均22 %的幅度持续增长。在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同时,劳动争议纠纷也呈现出:诉求复合型案件比重升高,案件诉求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群体*劳动纠纷增势明显,主题类聚、起因趋同、试探型诉讼增多;案件标的额呈现越踢越高的态势。

劳动纠纷数量持续增长的原因,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高涨,但究其根本,还是因为现有的企业管理模式与《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化要求仍相距甚远。利益驱动下的企业经营管理、人事管理体制上的种种缺漏是引发劳动争议案件高发的主因。所以说,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模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最根本路径。

发布五起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规范企业用工

为了更好地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房山法院随后发布了五起典型案例,从企业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如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如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以案释法详细讲解了企业应如何“作为”,如何“不作为”;同时做出提示“劳动者应该理*维权”,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应该寻求法律救济手段,不宜采取过激手段;企业等用人单位应该遵循相关的劳动法律,不得随意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时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和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以案释法是非常有必要的”。马艳佳庭长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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